浙政办函〔2023〕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舟山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3-10-22 15:51: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舟山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3〕41号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你厅《关于请求批准舟山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项目的请示》(浙退役军人厅〔2023〕1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舟山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申报、规划、实施和维护等工作。
二、你厅要加强对舟山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项目的指导、支持和监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资金安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