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17〕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6-15 04:03:5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皖政〔2017〕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第一阶段清理,省政府决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37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 效的省政 府文 件目 录(767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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