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19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济政呈〔2023〕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济宁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国家创新型制造业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滨湖生态水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济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9.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0.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2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22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29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轴,两带五区”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推动任城、兖州、邹城、曲阜、嘉祥一体化发展,提升京沪、鲁南、济徐、济微发展轴要素集聚水平,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保育大运河生态带、泗河生态带、南四湖生态区、黄河流域生态区、东部山林生态区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地、湿地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北部农田集中区、西南农田集中区两大农田区,打造中部高效农业、北部种养循环农牧、南部特色农业、东部农林、环湖农渔五大发展片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任城区、北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城市主中心建设,促进兖州城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提升,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大运河、古运河、蓼沟河等8条河流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太白湖、少康湖、泗河、十里湖4个湿地公园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曲阜“三孔”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济宁历史城区、曲阜历史城区、邹城历史城区,铁塔寺及太白楼、竹竿巷、明故城、亚圣庙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推进尼山文化片区建设,弘扬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依托曲阜、邹城、济宁历史文化名城,融合东部山区、南四湖、大运河、黄河、泗河等重要景观节点,彰显“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鲁南、京沪、京九、沿黄达海等通道建设,构建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运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济宁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