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20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20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菏政呈〔2023〕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菏泽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挥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区位优势,突出中国牡丹之都特色,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节点城市、黄淮平原生态田园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菏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1.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10.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27.5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18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带、三廊三轴、多极多点”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发挥中心城区引领作用,推进巨东、京九城镇发展带建设,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保育沿黄河和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带等重要生态空间,建设沿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生态廊道,推进采煤塌陷区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优质耕地,推进黄河滩区、黄河故道、采煤塌陷区农业综合开发,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沿黄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带,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建设西部高新科创产业、牡丹城区综合服务、中部产城融合、定陶区产业集成、东部高铁及现代产业五大功能片区,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万福河、赵王河、洙水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发挥黄河文化纽带作用,重点保护好北门街、魁星巷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安邱堌堆遗址、昌邑故城址等代表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古村台文化,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发挥牡丹文化和黄河文化优势,打造沿黄河及黄河故道景观风貌带,彰显牡丹之都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鲁南、京九、沿黄达海等通道建设,加快雄商高铁、菏濮城际、菏徐城际、菏泽牡丹机场等设施建设,提升菏泽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要求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菏泽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菏泽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