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服务业〔2017〕13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服务业〔2017〕1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载体体系,现拟启动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服务业专业园区是以某类服务产业为核心,以专业化、特色化为方向,在一定区域内集聚而成的服务业企业集群,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规划建设服务业专业园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特色为本、产业为根、市场主导,按照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打造一批高端要素集聚、产业特色鲜明、区域辐射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群。
推动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重点把握几个方面:一是突出主导产业。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城镇布局,合理确定专业园区的服务区域、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重点,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精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关联产业。二是突出集聚集约。立足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集聚专业人才、风投资本、孵化器等高端要素,优先布局旗舰型、基地型和总部型企业和项目。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强化资源整合和设施共享。三是创新运营管理。鼓励合作共建、整合托管,探索“管委会+公司”等开发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专业园区建设。实行同级政府主管领导兼职负责的管理模式,统筹规划建设工作。
二、建设重点
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结合我省服务业发展实际,重点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8类服务业专业园区:
1、现代物流产业园。在物流节点城市、交通枢纽、大宗货物集散地等区域,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集运输仓储、分拣包装、信息和金融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园区,增强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消费市场能力。
2、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和电商专业楼宇等为依托,推动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功能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特色电子商务园,吸引知名电商、网商、快递服务集成商集聚发展。
3、科技产业园。在区域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和产业孵化平台,建设产品研发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与实验、技术检测与推广、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等功能复合的科技园区。
4、大数据产业园。依托中心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一批以大数据核心业态及相关产业为主的大数据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大数据企业,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5、文化创意产业园。在创意人才集聚、文化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区域,充分利用城市“退二进三”的保护性开发建筑或存量土地,推动文化旅游、工业设计、广告服务、动漫创意、影视出版等园区发展。
6、服务外包产业园。在有条件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医疗等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推动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联动发展。
7、健康养老产业园。在自然环境良好、交通便利的区域,完善医疗卫生保健、健康管理、体育健身、康复护理、养老公寓等设施和服务,推动医养结合,建设医疗康复、保健养生、休闲养老等健康养老服务园区和大健康产业基地。
8、专业交易市场。依托工业品、农产品生产集散地和区域交通枢纽,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物流配送、信息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现代专业市场。
四、申报条件。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城市(镇)规划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省定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不含服务业“两区”)。
2、符合“五规合一”(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相衔接)要求。
3、有明确范围的园区或楼宇,入驻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70%以上。
4、有较完善的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色鲜明、运营机制规范,服务功能相对完善,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园区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组织上报。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建设重点和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区’联席办”),并附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抄送省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等部门。
2、会商确认。省“两区”联席办会同省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等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召开联席办公会议,会同相关部门集中会商确认,形成统一意见并出具会议纪要。省“两区”联席办将确认的园区名单报送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省发展改革委予以公布。
3、申报材料。
(1)专业园区申报请示;
(2)专业园区申报表;
(3)专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布局及目标、产业发展重点、基础配套设施等);
(4)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的申报意见,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以上内容,逐条阐述说明,汇编成册形成申报材料。
4、申报时间及方式。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省“两区”联席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组织实施
1、落实责任分工。省“两区”联席会议牵头负责服务业专业园区的规划指导、评价考核和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专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专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作。专业园区所在县(市)政府要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工作落实。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首批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
2、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要求,依据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指导专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专业园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专业园区空间布局,必须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主要规划,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推动专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
3、强化统计考核。加强专业园区建设运营监测分析,建立专业园区统计直报制度,各专业园区按季度向省统计局报送相关数据。经省政府同意的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参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排序,具体评价指标比照特色商业区有关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对发展良好的专业园区进行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序靠后的,取消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资格。
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371-69691119(传真),
电子邮箱:goutong2013@163.com。
附件:
1、省级服 务业专业园 区申 报表
2、服 务业专业园 区产 业发 展规划大 纲(参考)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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