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23〕18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18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山东省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省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各级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任:邓云锋 副省长
副主任:
刘斯杰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明 省教育厅厅长
成员:
刘启超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江敦斌 省法院副院长
蒋万云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仲红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申延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孟强 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田秀娟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东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春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盛 夏 团省委副书记
岳利娟 省妇联副主席
关升英 省关工委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仲红波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