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发〔2017〕1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湘办发〔2017〕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小康考评工作的通知》(湘康〔2016〕2号)、《关于市州和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标准及达标认定的意见》(湘康〔2016〕1号)精神,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考评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认定。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单位
2016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单位为:芦淞区、荷塘区、雁峰区、岳塘区、雨湖区、浏阳市、珠晖区、韶山市、石鼓区、株洲县、武陵源区。
二、市州全面小康测算结果和推进工作奖励单位
1.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前三位: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2.全面小康工作综合优秀:株洲市、常德市、湘潭市。
3.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工作优秀: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
4.全面小康管理成效优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市。
三、县市区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及县域经济奖励单位
1.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芦淞区、北湖区、君山区、资阳区、津市市、大祥区、武陵源区、吉首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中方县。
2.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十快进县:韶山市、荷塘区、鼎城区、临武县、临湘市、祁阳县、凤凰县、古丈县、宁远县、双牌县。
3.经济十强县: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资兴市、醴陵市、桂阳县、湘潭县、冷水江市、永兴县、攸县。
4.经济十快进县:天心区、开福区、蓝山县、冷水滩区、道县、南县、平江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田县、涟源市。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认定为2016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单位予以授牌奖励;对评为2016年度全面小康工作综合优秀、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工作优秀、全面小康管理成效优秀的市州和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十快进县、经济十强县、经济十快进县,按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结果通报奖励方案》(湘康〔2014〕3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全部奖金不奖给个人,实行以奖代投,用于当地全面小康建设。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单位和获奖单位为标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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