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函〔2017〕7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06-27 03:35:18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的批复




晋政函〔2017〕7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的请示》(并政〔2017〕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太原西山开发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太原西山开发区总规划面积483平方公里,依据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期开发建设。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太原西山开发区应以生态文化旅游和新能源微电网产业为主导产业。

四、你市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太原西山开发区的领导,太原西山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规划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经济管理权限,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仍由以上三个区人民政府分别行使。太原西山开发区实行财政独立核算,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依据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太原西山开发区总体规划。

五、太原西山开发区要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查同意,作为编制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太原西山开发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西山地区生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森林防火、防洪、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

七、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太原西山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加强生态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高起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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