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17〕5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
晋政办发〔2017〕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在太谷全县域内建设山西“农谷”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立足实际、着眼“三农”长远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作出的战略部署,对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实现一年见雏形、三年基本建成的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我省农业特色资源和产业发展需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途径,以发展功能食品和功能农业新产业、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标,构建产业、经营、创新、支撑、服务、推广互为补充的六大体系,打造集政、产、学、研、用于一体的山西农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促进山西农谷建设配套政策,改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引导涉农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等广泛参与山西农谷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发挥山西农大和省农科院主体作用,打通科研院校与企业创新主体合作通道,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园区大学一体化的发展路径。
坚持机制创新、“五化”协同。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突出功能农业(食品)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两大核心功能,集聚政策、科技、人才、金融、市场等要素,加快科技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动能,通过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国功能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等,把山西农谷建成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功能农业(食品)研发高地、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平台。
二、重点任务
(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结合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依托山西农大和省农科院的优势科技资源,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城和北方林果科技园。集聚农业科技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团队,开展研发创新、集成创新、人才培养和产业化应用,形成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五)建设全国功能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
依托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以产品调特、品质调高、产业调强、结构调优为目标,大力发展功能农业、开发功能食品,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产品的开发应用,挖掘一批高附加值的功能食品。积极培育功能农业和功能食品创新载体,建立山西功能农业和功能食品研究院,研究提出功能农业技术标准,建设国家级功能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培养一批功能农业专业人才,吸引一批功能食品加工企业入驻,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功能农业示范基地,打造国家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
(六)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围绕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挖掘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资源潜力,积极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高产优质高效栽培、特色农产品加工贮运,做精做强特色农产品产业,建设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七) 建设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引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农业特色产业、绿色健康养殖、智能高效设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等涉农高新技术产业区。建立健全企业决策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孵化、产权保护、技术转移、科技交流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高端人才等要素向“农谷”集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打造农业高新企业集聚区。
(八)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区。
布局一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涉农企业,形成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冷链化、信息化、业态多元化为发展方向,构建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电子期货交易,打造北方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和电商基地。
(九)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
依托太谷作为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的优势,积极探索新技术渗透型融合模式,以推广新技术、试点新模式、发掘新业态为主要内容,聚集农业产业引领型龙头企业和孵化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成果,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
(十)建设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应用到农谷政务管理、科技创新管理、企业服务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物流、农产品质量监控等领域,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云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营销服务信息平台、“数字农谷”政务服务平台、山西农谷企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全方位打造数字化山西农谷。
(十一)探索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简称“三园”)建设与农民利益联结的体制机制。“三园”建设要以农为本,突出农业特色,带动农民增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农民开展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产入股,通过“三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等模式,建立“三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互利共赢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让农民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
三、政策支持
(十二)多渠道增加投入。
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投资、政策性奖励补贴补助资金,向山西农谷倾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发展等涉农部门的重点项目和扶持资金优先向山西农谷投放。国家及省安排的有关改革试点示范项目,适合山西农谷承担的优先予以安排。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PPP模式,支持农谷基础设施和标杆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山西农谷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开展金融创新,建立山西农谷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山西农谷建设。
(十三)强化用地管理。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项目布局原则,将山西农谷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市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上给予倾斜。引导现有涉农企业引进新型资本,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合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利用率。
(十四)创新人才政策。
用足省级现有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功能农业新产业领军人才,开发农业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对于特殊人才引进,探索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办法,创新人才引进保障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人才引进制度,鼓励优秀科技人员、管理人才进入山西农谷创业创新。
(十五)加强科技支撑。
整合省内外的优势农业科技资源,开展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科技研发,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突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试验示范,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技术交易机构等平台,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
四、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山西农谷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山西农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山西农谷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晋中市人民政府负责山西农谷机构组建、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山西农谷管委会负责山西农谷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山西农谷建设顺利推进。
(十七)严格目标考核。
山西农谷建设领导小组对晋中市人民政府、山西农大、山西省农科院和山西农谷管委会在农谷建设中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责任考核,将发展规模、发展质量、招商引资、创新能力、节能环保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具体由山西农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引导山西农谷建设走质量效益型、创新驱动型和绿色集约型发展道路。
(十八)加强宣传发动。
大力宣传山西农谷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进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山西农谷建设的浓厚氛围。注重培育山西农谷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模式,认真总结提升,广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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