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函〔2017〕11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28 05:06:3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7〕1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1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吉政办函〔2014〕13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吉 林省重污 染天气应 急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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