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士存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3〕22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李士存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3〕105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士存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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