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23〕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12-11 21:11:4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的通知
赣府字〔2023〕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教育部同意,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6010413;同时撤销赣南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赣南医科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更名后其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省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医学类优势特色学科龙头地位,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医学人才,为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