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23〕46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太仓石拱桥保护规划和张溥宅第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太仓石拱桥保护规划和张溥宅第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23〕4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公布《太仓石拱桥保护规划》《张溥宅第保护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23〕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仓石拱桥保护规划》和《张溥宅第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对太仓石拱桥和张溥宅第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下:
(一)太仓石拱桥。
1.皋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体以东10米,南至致和塘西路南侧,西至桥体以西10米,北至新华西路北侧。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桥体以东25米,南至致和塘西路南侧,西至长春南路东侧,北至新华西路北侧;河道东至桥体以东50米,河道两侧外扩3米。
2.州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体以东10米,南至桥体以南10米,西至府南街东侧,北至新华东路南侧。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桥体以东40米,南至桥体以南10米,西至府南街东侧,北至新华东路南侧;河道东至桥体以东80米,北至新华东路南侧,河道南侧外扩3米。
3.周泾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体以东10米,南至桥体以南10米,西至太平南路东侧,北至桥体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桥体以东25米,南至致和塘东路北侧,西至太平南路东侧,北至桥体以北25米;河道东至桥体以东60米,河道两侧外扩3米。
4.井亭桥。
保护范围:四周至桥体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至桥体以外30米;河道东至桥体以东80米,西至桥体以西80米,河道两侧外扩3米。
5.金鸡桥。
保护范围:四周至桥体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至桥体以外25米,北至河道以北3米;河道东至桥体以东80米,西至桥体以西80米,河道两侧外扩3米。
(二)张溥宅第。
保护范围:东、西至宅第山墙,南至新华西路北侧,北至宅第后围墙以北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公园弄东侧沿街建筑(含),南至致和塘北侧,西至宅第西山墙以西约25米,北至县府西街北侧。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统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四、《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其中,涉及空间利用的,应按照详细规划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