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发〔2017〕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7〕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速推进我省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制造强省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两化深度融合为主线,聚焦推进制造业研发模式、制造模式和服务模式变革,夯实网络、大数据、工业云平台和工业软件基础支撑,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工业云企业用户1000户,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2%,能源利用率提高5%;培育6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5个制造业“双创”示范基地(园区);2017年首批实施14个新型研发设计、智能化制造、高端生产性服务等重点项目。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技术创新成为重点制造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新型制造模式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 “双创”平台,推进研发设计模式变革。构建以省市工业云为基础,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为节点,统一架构、互联互通的“双创”平台服务体系。骨干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双创”平台,通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技术、数据、计算等资源,提供研发、管理、营销等服务,汇聚各方创新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大中小企业互动的新型创新生态体系。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投资衔接的创新载体,积极培育制造业“双创”示范基地(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国资委配合)
(二)实施智能制造,推进制造模式变革。装备、电子、汽车等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围绕产品产业升级,加快部署信息物理系统和物联网,实施质量在线监测、关键岗位机器换人、智能化生产物流等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化工、原材料、新能源等制造业企业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利用互联网将产业链各环节全面贯通,优化配置企业内部、外部生产资源,推进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紧密协同,实现网络化协同制造。服装、电子等行业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用户需求信息,推进制造过程关键环节柔性化改造,开展基于个性化定制的产品设计和生产,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国资委配合)
(三)培育服务型制造,推进服务模式的变革。鼓励电力、新能源汽车、专用装备、数控机床等制造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和装备全生命周期故障预警、质量诊断、安全生产检测、预测性维护、远程智能管理等在线增值服务,促进企业从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从研发到销售的单向价值链向从研发到服务再到研发改进的闭环价值链的升级,培育服务型制造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为行业提供融合发展整体解决方案。鼓励省工业大数据服务机构发挥各自人才、技术和平台优势,向制造业全产业链深度渗透,培育专业化、个性化高端生产性服务模式。加快发展壮大服务外包、融资租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品牌建设、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高对制造企业的服务能力,逐步形成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商务厅配合)
(四)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三网融合”和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扩大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有效覆盖,推进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结构优化和关键环节扩容,构建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的骨干传输网络,大幅提升流量疏通能力和业务承载能力。加强移动互联网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热点区域的4G/WLAN无线网络覆盖,提升用户高速移动数据服务体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提升网络服务能力。(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网信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五)大数据和工业云支撑工程。鼓励支持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培育工业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建立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和生态体系。以省工业云平台为基础支撑,将企业资源同社会、产业需求进行精准对接,搭建起资源、技术、能力共享的桥梁。鼓励搭建制造云平台,整合制造资源,促进技术、设备、生产能力等制造资源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鼓励构建开放性个性化定制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用户个性化需求采集,开展个性化产品设计和定制化生产,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支持工业云为制造企业提供用户设备运行状态监测、远程故障诊断、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等增值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配合)
(六)工业软件强基工程。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工业软件、面向工业全价值链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统一技术基础架构的基础平台,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无缝集成、柔性组合和配置。提炼航空航天、石油、钢铁、煤炭等工业领域的业务模型,组织开发面向行业的工程设计平台、生产管控平台、客户服务平台和战略管控平台,提升需求管理、系统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和客户服务等业务集成水平,形成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的整体解决方案。提炼工业领域多学科知识和实践,大力发展大型CAD(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结构强度分析软件、计算流体力学软件、系统仿真建模软件及面向研发的知识工程库等,填补国内在专业工具软件领域的空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
(七)省市县协同推进。围绕目标,聚焦任务,省级抓龙头企业示范,市级抓骨干企业推广,县级抓小微企业服务应用。鼓励支持示范企业逐步实现研发、制造和服务模式变革,省级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形成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市县推广普及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牵头,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领导小组工作框架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和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各市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二)强化评估引导。依据两化融合评估规范,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分行业、分区域建立测度指标与采集体系,实施分类指导。常态化组织开展全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重点规模以上企业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数据采集,8月30日前发布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企业,省属企业、驻陕央企负责组织本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按属地填报,区域、行业双向推动。鼓励企业积极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评定证书为依据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建立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通报机制,提高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三)加强政策支持。
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我省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扩大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陕西银监局、省金融办配合)
支持省属企业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产业资本、社会资本以及风险投资支持融合发展。(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配合)
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政府出台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补助政策。加大基础网络建设用地、用电等方面的协调保障力度,创造有利于宽带网络升级改造的环境。(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四)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制定促进创新成果转让的收益分配、工资奖励、股权奖励等激励政策,留住现有人才,吸引跨界高技术人才。(省国资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配合)
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产业园区共建实训基地,培养壮大专业人才队伍。(省教育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在大中型企业推广CIO(首席信息官)制度。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巡讲系列活动,在政府和企业组织政策宣讲、专家解读、经验分享等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配合)
附件:
1.制 造业与互联 网融合发 展示范企 业名单.doc
2.“双 创”示范基地(园 区)名 单.doc
3.2017年首批制造业与互联 网融合发展示 范项目名.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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