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7〕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07-03 01:02:07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7〕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杨凌示范区加快发展,根据杨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积极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不断完善科研体系,建设旱区农业水科学与水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肉牛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旱区农业微生物多样性与土壤修复重点实验室、农业高效用水协同创新中心,与企业共建“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加强农业技术及种业创新。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协同创新,围绕旱区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选育与现代栽培关键技术、西北旱区高抗逆能源植物规模种植及综合利用技术、旱区酿酒葡萄栽培与加工关键技术等,加大研发力度,力争在小麦、玉米、油菜、苹果、猕猴桃等新品种选育上取得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新成果。加快杨凌种子产业园建设,推动陕西农垦大华种业公司入驻杨凌示范区,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三)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推进杨凌示范区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支持杨凌示范区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加快建设高端人才社区,规划建设院士、博士生导师等高端人才工作室和展览中心等项目,承办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

二、强化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四)拓展示范推广平台。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综合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成果交易、价值评估等。提高国家(杨凌)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国家(杨凌)农业技术转移中心运行质量和效率。推进杨凌面向旱区的农业科技培训纳入国家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规划。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端农产品展示营销平台和综合性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完善配套设备,提升综合检测水平,建立杨凌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组建农产品营养研究院。

(五)加强农业产业化试验示范。支持设立杨凌现代农业产业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把杨凌示范区建成“双创”金融支持中心。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科技成果转化、专家教授评选、科研成果与福利待遇挂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制定技术转化具体方案,加大科技成果筛选力度,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高新农业产业试验示范基地。借鉴扶贫资金整合办法,加大对杨凌示范区科技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的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全省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优先在杨凌展示,组织全省涉农科技成果在杨凌开展成果交易。以种业、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筛选一批企业开展高新产业示范,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大型轮式拖拉机生产项目和农机检测项目。加大对杨凌示范区林业科研、新品种选育、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及森林康养、木本油料研发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力度。支持陕西杂交油菜研究中心开展油菜产业链示范推广,促进油菜产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支持在杨凌示范区建设陕西特色农产品展销示范街区。积极推进杨凌农业气象大数据建设,完善农业气象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体系,建设陕西智慧农业气象示范推广基地。

(六)加快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杨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标准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杨凌省级农业节水示范园和水产品展示园,开展高效节水、水产养殖、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研发、产业化示范、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推进省粮农集团杨凌高科技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展示中心建设,加强粮农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动在杨凌示范区设立国家级进境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加快发展种质资源研究。加快组建杨凌农科集团,加强“杨凌农科”品牌运营。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农高会品牌价值测评工作,积极创建农高会品牌。争取将杨凌示范区列入国家支持的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和全国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七)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巩固提升杨凌示范区在贫困县建立的示范区推广基地功能,加快新疆、西藏等地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扶贫、产业扶贫,力争2017年杨凌在秦巴山区贫困县建立示范推广基地全覆盖。支持杨凌示范区承担全国贫困县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引导省级金融机构对杨凌示范区开展科技扶贫给予支持。

三、着力提高农业国际创新合作水平


(八)加快“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推动杨凌“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在基础建设、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杨凌示范区高等院校与世界知名农业高等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启动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九)加快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杨凌示范区对外开放水平,打造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新高地,把杨凌建成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现代农业国际合作、农业技术创新研发、农产品加工贸易中心。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农产品保税仓库、出口农产品加工区,引导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入驻杨凌片区。

(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支持杨凌示范区加强国际项目合作,建设中哈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吉农业示范园、中荷农业科技产业园、中美内布拉斯加农业科技园、中澳墨尔本肉牛养殖示范基地等园区。支持杨凌示范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工发组织、东盟等国际组织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亚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合作平台与机制。

四、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

(十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分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十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支持杨凌示范区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路径,打造“第六产业”。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实行省、区、校共建机制,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农民发展学院。

(十三)加强农业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制定农业高新项目贴息、担保、融资、风险防范办法,协调推进农业银行陕西分行、秦农银行、陕西农业担保公司以及相关风险补偿、保险、再保险公司杨凌分支机构建设,推动高新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杨凌示范区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创新,拓展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试点。

五、打造新型城镇化杨凌新范例

(十四)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大对渭河、漆水河、韦河综合整治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雨水收集、海绵城市建设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对杨凌示范区给予支持。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杨凌示范区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支持杨凌创建全国森林城市。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探索依靠农业现代化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子。

(十五)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杨凌示范区城市老旧道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垃圾和污水处理、地下管网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杨凌示范区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建立智慧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推动现代农业与农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

(十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支持杨凌示范区完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省内外知名重点中学在杨凌建立分校或联合办学,提高示范区基础教育质量。协调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开展技术指导,推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六、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杨凌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重点工作。杨凌示范区陕西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承担共建责任,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优先安排扶持项目。

(十八)加强督促检查。杨凌示范区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各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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