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7〕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川办发〔2017〕6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在确保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目标的基础上,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切实增强农村道路通行保障和服务发展能力,提升交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构建和完善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交通网络为目标,以服务农村重要聚居点出行及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发展需要为重点,着力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到2025年,农村主要居民聚居点、重要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点实现道路基本覆盖,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联网路基本打通、村内通组路不断延伸,农村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能力明显增强,基本适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
二、主要措施
(三)科学编制道路规划。合理布局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网络,紧密衔接精准扶贫及农业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规划,促进道路与农业产业和人居环境融合发展。
(四)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地区,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出行需求,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有序推动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
(五)明确项目实施方式。各县(市、区)要建立合法规范的管理流程,公开公平处理好建设管理相关事宜,可采取县(市、区)、乡(镇)打捆或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决策等多种方式组织项目实施。
(六)加强引导广泛参与。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作为直接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项目建设和养护管理。尊重村民意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向农民强行集资和摊派。
(七)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各地要根据道路功能定位、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确定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可参照执行村道公路建设标准。尽可能利用原路改造、少占用耕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确保道路建得成、易维护。
(八)规范建设养护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出台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管理办法,完善建设养护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和建设养护管理。整合力量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的监管,推行项目建设“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建立村规民约、“建养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形式的养护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保障道路长期发挥效益。
三、组织保障
(九)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参照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实事求是确定建设目标,做好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十)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市(州)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督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养护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扶贫等部门加大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支持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
(十一)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增加本级财政预算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加快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采取出让道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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