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7〕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17〕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简政放权方面
(一)继续抓好巴中市、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和江油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深化完善,在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所有县(市、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稳步扩大试点。(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时间进度:成德绵地区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地区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扩大企业、基层投资自主权,修订省级核准目录,审定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进一步缩小核准制项目范围,合理划分核准权限。修订完善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时间进度: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6月30日前出台,其他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三)根据国务院职业资格改革工作部署,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监督指导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时间进度:按国家部署统一推进)
(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等管理制度和基金管理政策。落实好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现中央、省、市、县三级联动全覆盖。(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五)全面落实《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通过督促检查,确保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到位。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到实处,指导各地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进一步规范医疗特需服务行为,完善并加快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工作,加强公立医院收费行为监督。(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六)启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论证工作。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推动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七)动态调整全省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同步更新,确保权责清单目录、编码、运行基本流程、自由裁量、监察规则全省统一、同级基本一致。(责任单位:省编办、监察厅、省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八)探索完善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的有效途径,将省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更好发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效用。(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监察厅、省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放管结合方面
(九)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2017年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组织专家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进行第三方评估。(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时间进度:6月30日前完成第三方评估,年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十)升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探索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平台。推动部门政府信息数据共享,抓紧与省级部门(单位)业务专网对接,重点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一)制定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二)建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动国家、省、市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间进度:4月30日前完成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期〕升级改造,6月30前全面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十三)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告知备案制度。在成都市、泸州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在乐山市、广安市开展技术审查类报建手续“先建后验”试点,探索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都市、泸州市、乐山市、广安市人民政府;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四)指导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等“7+1”城市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重点推进系统内、行业领域内执法队伍整合。(牵头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时间进度:按国家部署统一推进)
三、优化服务方面
(十五)推进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宣传贯彻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拟定我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时间进度:9月30日前)
(十六)构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争取新建国家、省科技孵化载体40家。继续完善由12家中央在川高校、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的四川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功能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厅;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七)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出台全省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系统改造,统一标准流程,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同时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责任单位:省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八)开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8个试点市(州)开展“多证合一”改革,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和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单位)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实现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政府各部门(单位)协调,完善市(州)级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十九)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出台全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具体规定。确定德阳等7个市(州)作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单位,指导各试点市(州)出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全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十)建好四川商标品牌馆和四川商标品牌网,积极动员我省知名商标品牌企业入驻,构建入驻企业绿色服务通道,指导实施单位制定前期优惠政策,力争在2017年9月底前开馆并上线运营。(责任单位:省工商局;时间进度:9月30日前)
四、其他方面工作
(二十一)加快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修改和废止进度,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中的修改废止项目力争达到50%以上。做好“放管服”改革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省法制办;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二十二)认真总结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充分挖掘并总结我省各地各部门(单位)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相互配套的改革清单和制度措施,形成推动“放管服”改革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时间进度:12月31日前)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题组、功能组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限时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并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要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督查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专家组要对我省推进职能转变各项工作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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