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2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南珍珠泉宾馆转制基准日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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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南珍珠泉宾馆转制基准日的批复
鲁政字〔2023〕243号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恳请审批调整济南珍珠泉宾馆转制基准日的请示》(鲁国资产权字〔2023〕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济南珍珠泉宾馆的转制基准日调整为本批复印发时间。
二、济南珍珠泉宾馆转制基准日调整后,资产清查基准日、转制涉及的人员身份转换、待遇核定、社会保险衔接等事项相应调整,其他事宜仍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珍珠泉宾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0〕252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