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7-12 03:11:0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云政发〔2017〕3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规定,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奖项目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国边疆治理人才培养体系的创建与实践》等3项成果云南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授予《地方高校全过程多元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等35项成果云南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授予《基于校内专业评估视角下的高校教学内涵建设-以大理大学为例》等67项成果云南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希望全省广大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与时俱进、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推进全省高等教育不断发展,为推动我省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云南省第 八届高等教育教 学成果获奖项 目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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