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2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2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3日
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决策部署,将周口港中心港区(以下简称中心港区)打造成为港航基础设施和航运技术装备一流的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内河航运大港,助力构建中原出海新通道,根据《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河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基础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一、发展现状
2022年,中心港区生产性泊位达到55个,年通过能力达到1921万吨,最大靠泊能力达到1000吨级;货物吞吐量由2017年的11万吨增长至850万吨左右,年均增速为139%;集装箱吞吐量由2019年的1376TEU(标准箱)增长至40646TEU,年均增速209%;货物吞吐量占周口港全港比重达到25.7%,货类结构以煤炭、矿建材料、粮食等散杂货为主。近年来,中心港区在我省及中西部地区物资运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基础设施总体薄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发展空间急需拓展等问题。
二、功能定位
周口市位于我省东南部、黄淮平原腹地,是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的重要支点,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中心港区是周口港的核心港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和旅游客运,定位为立足中原、服务西北、面向世界,集装卸存储、中转换装、综合服务、临港产业开发、开放平台、现代物流、旅游客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内河航运综合性港区。
三、岸线利用规划
根据中心港区水陆域条件,统筹考虑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利及防洪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按照集约高效原则,规划中心港区港口岸线6260米,其中:货运码头岸线5080米,客运码头岸线480米,水上服务区岸线700米;已开发利用岸线2265米,占规划港口岸线的36.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四、总体布置规划
(一)发展格局。中心港区规划形成以中心作业区、范营作业区为主体,以潘楼港点、杨楼港点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两区两点、港产城协调、河海联动”总体发展格局。
(二)作业区划分。
1.中心作业区:规划承担集装箱运输,为中原和西北地区集装箱货物提供专业化运输服务,定位为立足国内、服务西北、面向世界的专业化集装箱水陆联运枢纽型作业区和周口港与东部沿海港口协同发展的核心作业区。
2.范营作业区:规划承担散杂货运输,为中原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物资提供水陆中转运输服务,定位为综合枢纽型作业区和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重要载体。
3.潘楼港点:规划为水上服务区和旅游客运码头,为运输船舶提供配套服务和运力保障,服务沙颍河以北区域城乡居民亲水旅游。
4.杨楼港点:规划为旅游客运码头,服务沙颍河以南区域城乡居民亲水旅游。
(三)作业区布置规划。中心港区规划生产性泊位72个,年综合通过能力2941万吨、176万TEU,规划作业区利用土地总规模2702亩。其中:
1.中心作业区。岸线上游段布置支持保障区,占用岸线200米。支持保障区下游岸线规划布置集装箱泊位22个,占用岸线2210米,年通过能力176万TEU,陆域纵深500米,占地面积约1437亩。
2.范营作业区。规划布置生产性泊位50个,占用岸线2188米,年通过能力2941万吨,陆域纵深390—980米,占地面积约1265亩。支持保障区占用岸线300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口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四)水域布置规划。
1.码头前沿水域。规划顺岸式码头岸线,上下游布置回旋水域。挖入式布置港池宽度按双侧停船港内掉头考虑,港池长度根据泊位布置要求确定。
2.锚地规划。规划待泊锚地1处,锚地占用岸线1047米,提供锚位12个,锚地水域面积14143平方米。
五、集疏运规划
(一)中心作业区。公路方面,设置2个进出港口门,东侧口门疏港道路直接连通G329,西侧口门疏港道路连通规划的港淮大道;进出港道路设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铁路方面,进港铁路专用线接轨周口市黄寨站,在中心作业区上游后方设置港前站,铁路装卸线布置于中心作业区堆场后方。
(二)范营作业区。公路方面,设置2个进出港口门,进出作业区道路为扬帆路和晨曦路延伸线,进出港道路设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铁路方面,由港前站引铁路线沿防洪大堤向上游连通范营作业区。
(三)范营作业区和中心作业区之间通过G329等连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项目建设主体要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港口岸线规划方案和建筑物防洪标准符合防洪要求,确保中心港区规划建设方案顺利实施。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与安徽省有关部门建立上下游协同机制,协调加快推进阜阳船闸建设,提升下游河道通航能力和中心港区货运效率。
(二)加强规划衔接。要加强中心港区规划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周口港等规划衔接,将作业区布置规划和集疏运规划纳入周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周口港各港区发展,确保中心港区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与周口港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周口市政府要尽快开展临港物流园及产业规划工作,促进港产城协调发展。
(三)加强安全监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中心港区水上安全监管设施和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对辖区内船舶实施动态可视化监管,逐步建立智慧水运管理体系,保障沙颍河航行船舶安全和中心港区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