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发〔2023〕42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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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3〕42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
本通知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31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18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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