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发〔2017〕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7-16 03:22:56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7〕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2017年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惠民实事和重大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直各主办单位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和服务配合,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及时解决的资金拨付、土地利用、环境评价、林地使用、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价等问题,涉及到的各地、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限时办结。

二、强化督查,确保顺利推进

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省直各主办单位要及时将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具体责任和工作联络员,并将细化分解情况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

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自2017年4月5日起,省直各主办单位要以表格形式逐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具体数据、完成比例和各州、市完成情况),其中7月5日、10月15日、12月25日要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项目推进或完成情况报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及电话:张云萍 0871-63609810〔10件惠民实事〕,裴圣红 0871-63609822〔20项重大建设项目〕;邮箱:dc403408@126.com)

省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问责问效,确保惠民实事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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