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复〔201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07-16 03:46:4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云政复〔2017〕3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隆阳区河图镇设立河图街道的请示》(保政报〔2016〕54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隆阳区汉庄镇、辛街乡、西邑乡部分行政区域设立永盛街道的请示》(保政报〔2016〕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整建制撤销隆阳区河图镇,设立河图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从汉庄镇划出龙潭、团山、大堡子、小堡子、杨官、方官等6个村委会,从辛街乡划出盛家、陶孔、大栗树等3个村委会,从西邑乡划出王海、大湾、羊邑等3个村委会,新设立永盛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大堡子社区青阳路12号。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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