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7〕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7-16 04:58:42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甘政发〔2017〕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要求,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省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4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共12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取消部分内容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6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

1.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6项)

2.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目录(12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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