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7〕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7-16 05:40:30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决定
甘政发〔201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引导激励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各领域质量水平,着力扩大有效供给,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16〕51号),省政府决定,对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研究院、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授予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兰州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祥宇油橄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电器科学研究院授予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超越,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全省广大企事业单位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为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