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17〕10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10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此件公开发布,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指引》,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性
《指引》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监管考核,实现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学习贯彻执行好《指引》,对解决政府网站开办关停随意无序、数据资源形成“孤岛”、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内容不准确等现象,规范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一手防“任性”、一手促升级,更好地护航“网上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 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结合实际贯彻《指引》,切实把《指引》各项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一)强化网站管理单位职责落实。根据《指引》相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各级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
(二)严格政府网站开设和整合管理。《指引》首次对政府网站开办整合的流程提出系统化要求,网站新开设、整合上移、临时下线等均有章可循并按程序报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目前,我省各县区部门网站已基本完成整合,武威、平凉2市各有1个县级部门网站尚未整合。省、市两级政府部门要按要求加大整合工作力度,尽快整合到位,严格实施管理。
(三)健全政府网站各项功能。《指引》明确了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信息发布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解读回应方面,政府网站在发布本地、本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时,应配发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办事服务方面,要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相关事项及要求,确保内容准确;互动交流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四)加强政府网站创新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创新发展方向,以及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日常运维、协同联动等方面具体要求。
(五)健全政府网站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指引》明确的政府网站管理体制,并落实巡查抽检、实行年度报告、加强考核评价等要求,严守网站管理工作的硬约束,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引》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落实
(一)健全政府网站管理5项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政府网站考核、问责、集约化建设、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等5项制度,细化以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年报制度为重点的网站管理制度体系。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指引》精神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结合,对各项政策逐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加强政府网站抽查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网站抽查检查工作,根据《指引》相关要求,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比例和范围,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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