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规〔2020〕1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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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津政规〔2020〕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外来常住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实现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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