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1〕1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现代冶金产业区分区JDd(10)02单元03、0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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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现代冶金产业区分区JDd(10)02单元03、0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津政函〔2021〕17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报审东丽区现代冶金产业区分区JDd(10)02单元03、0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东丽政请〔2020〕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丽区现代冶金产业区分区JDd(10)02单元03、0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市规划资源局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污染土壤治理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