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1〕3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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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津政函〔2021〕38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报审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武清政报〔202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市规划资源局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污染土壤治理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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