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1〕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12街坊部分修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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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12街坊部分修改方案的批复》
津政函〔2021〕62号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审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12街坊部分修改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C12街坊部分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该地块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市规划资源局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污染土壤治理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19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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