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21〕1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31日
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一)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发展效果显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市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完成,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作物品种不断调优,小站稻种植面积由30万亩增加到80万亩,畜牧业和渔业向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建设持续增强,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划定,建成高标准农田37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200万吨以上,蔬菜、肉类、禽蛋、牛奶等“菜篮子”产品自给率在大城市中保持较高水平。质量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大力实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达到170个,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68%,全市整建制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15%。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培育了水稻、花椰菜、黄瓜、肉羊等一批优势品种,认定农作物种子(苗)生产基地24个、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50个。农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建成3318个益农信息社,智能农业研究院落地天津。农村改革不断深化,362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全部到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全面建立,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全面完成,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5%以上。
(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创新创业园区和基地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加快发展,培育认定22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和258个市级休闲农业特色村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700万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7∶1,京津冀都市圈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加快构建。以牛顿庄园等为代表的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电商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46家、家庭农场总数超过1万家、合作社达到1.13万家。农业对外合作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和一批涉外重点农业项目取得新成效。
(三)乡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村庄规划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创建美丽村庄1139个。村庄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全部村庄按照村庄总人口数5‰的比例配齐了管护人员。“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成效显著,建成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实施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现状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累计改造提升农村户厕62.8万座、农村公厕4303座,农村卫生厕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51%。农业资源环境显著改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四)乡村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持续推进,涉农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全部实现“一肩挑”,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和完善。农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平安乡村建设取得成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对广大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突出显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传承发展,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扎实推进。农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乡风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五)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691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达到6.8%,收入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结对帮扶困难村任务全面完成,帮扶村全部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村党组织全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市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实现了村庄、环境、乡风“三美”,产业带动、转移就业、水电供应、户厕改造“四个全覆盖”,教育、医疗、住房、社保、便民服务“五个城乡均等化”的目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六)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不断加强,建立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责任,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三农”优先配置,推进“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既面临机遇,也面临问题和挑战。
机遇方面。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新的发展动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对“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本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全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将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城乡区域经济循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重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本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并将继续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政策、要素保障。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为本市农业农村发展扩充可利用的资源、奠定更广阔的基础。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增强内生动力。“十四五”时期本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城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将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并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借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问题方面。一是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链延伸不够长、农业品牌影响力不够广、功能拓展不够充分、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仍存在短板,制约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是短板,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仍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农业生产方式调整等因素影响,农民收入增幅回落,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由2015年的8.6%下降到2018年的6%,2019年回升至7.5%,2020年下降至3.6%,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难度加大。
挑战方面。一是国际局势、经济形势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持续冲击。国际环境形势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粮食安全重要性异常突出,本市将更加注重现代农业发展中粮食、“菜篮子”产品供给功能的基础地位,“十四五”期间,本市将面临保粮食、重要农产品供给和提高农业效益、保证农民增收的双重压力,以及经济下行和支农需求增加的双重挑战。二是农业水资源严重短缺,制约着本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受地下水压采、限采等政策影响,本市农业用水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对“十四五”期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创新推广节水技术以及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新的挑战。“十四五”时期是本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作为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农民,对消除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农民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均衡的愿望更强烈,对高质量发展期待更高,这对加快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出更大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大力建设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庭院,打造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文化现代化、治理现代化、生活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确保党在“三农”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支持鼓励农民积极探索和实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色发展方式贯穿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过程,正确处理乡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域推进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绿色成为乡村发展的底色和乡村的魅力所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科教兴农、人才强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突出抓好农村改革的关键环节,提高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向改革要发展动力,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因地制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强化规划引领,遵循农业农村发展规律,注重地域特色,立足不同区域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本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要求,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着力加强区域要素资源的融合性与互补性,促进农业农村区域协同共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现代都市型农业功能充分发挥,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现代都市型农业的经济、生态、社会、服务等功能显著提升,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完善,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健全,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223万吨左右。
--农业农村全方位绿色发展,乡村生态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效果显著提升,农业产地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乡风文明更加繁荣进步,乡村文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优秀乡村文化、农耕文化传承发展,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农村文化生活更加健康丰富。
--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体系更加健全,乡村治理结构更加优化,乡村治理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生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更多人才、科技、资金等先进要素向乡村良性流动,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第三章 聚焦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
坚持走质量兴农、科技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开发、全产业链提升,向结构调整、发展设施、立体空间、农业科技、市场终端、产业融合六个方面要效益,聚力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建设兴业之乡。
一、提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一)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粮食主销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提升粮食产能和自给率。按照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稳定提高以小站稻、小麦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对建设标准偏低的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提质改造,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推动农村骨干河渠治理,提高农村灌溉排涝能力。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推进农村智慧水利建设。通过水源调度,打通农田水源运输“最后一公里”,重点对滨海新区、静海区等中南部地区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提升改造。
(二)提高种植业发展质量。按照保障粮食生产、做优蔬菜生产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调优小站稻、小麦、蔬菜等作物品种,推进农作物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生产要素集聚、多功能集合,构建科学合理、特色突出的种植业生产布局。发展优质粮食作物,增加优质稻、强筋麦等优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建设提升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高效小麦种植基地。扎实推进小站稻振兴计划,推广节药、减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和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全面提高小站稻品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做优做精小杂粮、鲜食玉米等特色粮食品种。发展精品蔬菜产业,结合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和产业基础,合理规划蔬菜重点发展区域,加强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建设,在具有水土资源条件、适合发展蔬菜规模种植的区域建设绿色蔬菜生产基地。适度扩大“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蔬菜种植面积,加大高产优质蔬菜新品种和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力度,促进生鲜蔬菜产业集群发展。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发展瓜果、花卉、牧草、中草药等经济作物,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发展林果、林下经济。
(三)做优现代畜牧业和绿色渔业。树立生态、环保、健康的绿色高质量养殖理念,以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严格依法依规落实限养区、禁养区管理要求,推进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可持续发展,实现养殖业布局与土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发展现代都市型畜牧业,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养殖布局,适度发展环城特色养殖、远郊生态养殖,提升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改造、整合、提升一批中小型养殖场,建设一批大型养殖场,推进种养结合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绿色渔业,从制度层面保障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提高规模化比重。推进高标准池塘建设,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加快发展名优特品种养殖和观赏鱼等特种养殖。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提高养殖生产能力。继续扶持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
二、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围绕产业优势基础、地域特色,重点打造小站稻、生鲜蔬菜、生猪、奶牛、特色水产品五条全产业链,作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以种养核心区为重点,强化招商引资、联农带农,加快引进重点项目、培育多元载体,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产业强镇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进农业关联产业聚集发展、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强做优做大,构建形成“津牌”农产品全产业链新格局。小站稻全产业链建设以小站稻振兴计划为核心,着重延伸市场营销和品牌影响力环节,塑造全国大米知名品牌,以推广“企业+基地”、“科研+生产+销售”等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模式为重点,积极拓展农事活动体验、农耕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提升产业融合水平。生鲜蔬菜全产业链建设以环京蔬菜产业集群建设为核心,加大建设净菜加工、冷链物流体系环节力度,充分挖掘本市优势明显、品牌影响力大的沙窝萝卜、欢坨西红柿等特色蔬菜产品,通过品种复壮、加工增值、品牌塑造、功能拓展等多种途径,促进全产业链提档升级。生猪全产业链建设以引进、培育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为重点,构建集良种繁育、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冷链物流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奶牛全产业链建设以奶牛产业集群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科技型、生态型和休闲观光型牧场,提高养殖规模和基地综合服务质量。特色水产品全产业链建设以水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种业优势,建设环渤海地区优质种源供应基地,推进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发展区,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工厂化海珍品养殖,加快建设天津市海洋生态科技园,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智能、高值、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发展城市服务型食品加工业和冷链物流业。依托自贸试验区优势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区建设基础,发展“绿色、高档、特色”产地农产品加工业。以京津冀都市圈为服务半径,加快发展主食加工、食品精深加工、净菜加工等城市服务型食品加工业。在现有韩家墅、海吉星、红旗、金钟、金元宝等农产品仓储物流基地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功能特点等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优化组合和提档升级,构建产销地、集散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按照“科学发展、特色突出”的思路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新要求,改造现有加工及物流配送综合示范园,提高信息化水平及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一体化交通圈的便利条件,加快时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冷链配送能力,促进中央厨房等加工物流新业态发展,拉近农产品生产与城市消费距离。
(三)创新发展都市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依托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改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三产融合示范区的旅游产业功能。依托本市山水林田湖海自然资源和古村落、漕运文化、稻耕文化等文化资源,开发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发展乡村客栈、特色民宿、咖吧氧吧等新业态,建设一批产品特优、功能多样、文化丰富、生态良好的农耕文化园区,开发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游,升级打造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四)持续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充分挖掘农业农村的多功能性,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休闲产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科技、文化产业支撑,依托“互联网+”拓展招商引资、宣传推广、产品销售渠道,导入现代科技、人文元素,厚植“农业+互联网”、“农业+文化”产业发展土壤。发展创意农业,推动农业产品符号化、品牌化、仪式化,因地制宜发展农田艺术景观、农业主题公园、农业节庆活动和农业科技创意产业。
(五)壮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筑牢品牌基础。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培育小站稻、奶制品、水产品等大宗优势农产品以及地域特色鲜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品牌。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以“津菜进京”工程为引领,推动优质精品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
三、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龙头带动,培育一批较大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抓好市场监管。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提质增效,稳步提高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能力。实施家庭农场百千万工程,扶持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扩大规模发展成为农户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现代经营理念、先进科学技术和优质生产要素,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生产效率和比较效益,实现种养业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全覆盖、规模新型经营主体网络销售全覆盖、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对在地农民全覆盖。
(二)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制约全市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突出短板、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有效衔接。重点支持促进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涵盖统一深松整地、集中育秧、统一播种、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烘干仓储等作业环节的服务。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四、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服务支撑
(一)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农业科研支撑,形成覆盖海淡水养殖、蔬菜、生猪、奶牛、肉羊、林果、水稻、玉米、小麦、家禽等重点领域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进产学研用结合,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围绕产业发展急需、品种技术集成、区域协同发展要求,着力在壮大优势产业、提升“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业、林下经济、稻渔综合种养、生态健康养殖、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领域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围绕小站稻等本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业科技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及引进工作,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建立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强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业气象服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农业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二)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巩固提升优势种业,开发培育特色种业。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天津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支撑体系,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立资源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体系。提升现代种业技术创新能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基础公益研究为支撑、产学研用融合的种业创新体系,加快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力争在优势种业育种技术上取得突破。完善提升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创新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和普及率,夯实粮食安全和“菜篮子”稳产保供的种子基础。加强种业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作物品种试验示范体系、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和种畜禽核心群性能测定数据管理体系,加强植物新品种种权保护。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着力提高重点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推进农机与农艺、信息化融合,提高智能农机应用水平。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四)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全面提升以智慧农业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各领域的应用,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驱动助力农业智能化生产。推动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建设,以智能农业研究院为依托,组织研发团队开展农业遥感、无人机、新型传感器、大数据、区块链、机器人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研发熟化面向大田精准作业、设施智能种养、果园智慧管理、农产品智慧供应链等方面的智能农业技术产品,加速相关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进程,推进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本市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五、推进农业协同发展
(一)持续深化京津冀农业产业分工协作与升级发展。加强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推进农业农村产业体系协同、科技创新协同、生产经营协同、城镇布局协同、生态建设协同和体制机制保障协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转移对接和分工协作水平。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引进首都外溢现代农业项目。持续推进“外埠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推动高端资源要素有序向河北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河北农业市场开拓能力,使河北省成为天津市优质农产品重要供应基地。加大京津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协调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在交界地区、重要交通干道农村环境治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合作。依托海陆空便利条件和现代物流优势,把天津市努力打造成为京津冀和国内外重要的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二)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推进农业企业、产品和技术“走出去”、“引进来”,继续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和境内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优化农业外资引进工作。围绕优质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出口品牌创建工作,提高国际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推动口岸优化对紧缺优质农产品的进口。围绕杂交粳稻、蔬菜、肉羊等优势种业,积极推动农业技术国际转移中心建设和境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更好发挥中智示范农场等合作平台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强农业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对外合作在政策、信息、法律、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体系。
第四章 聚焦农业农村全方位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乡村生态现代化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生态保护,积极应对农业水土资源约束,加强农业污染治理,确保农产品安全,充分发挥农业生态景观功能,全面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建设绿色的美丽田园。
一、推动农业资源节约和永续利用
(一)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积极推行轮作和适度休耕制度,促进耕地休养生息。严守生态红线,强化耕地、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防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制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强化节水压采措施,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大抗旱节水技术推广应用。
(二)推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加强耕地污染防治,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国家指标要求以上水平。指导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服务网点。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强畜禽禁养区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水稻等种植业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有效削减入河污染。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源监管机制,鼓励公众对农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和监督。加强西青区、武清区等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为重点,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循环农业建设,推广多层次的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健全完善生态资源开发保护相关法规制度,发展绿色旅游业、生态农业。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追溯系统。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积极落实并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聚焦蔬菜、禽蛋、水产品、生猪、牛羊肉等农产品,重点整治使用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等违法行为。整治不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导致上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整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整治农药兽药中违法添加、隐性添加禁限用成分等问题。
三、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推进乡村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农村地区造林绿化,加强村庄绿化建设,提升农村地区造林绿化整体水平。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推进区域内造林绿化、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编制重要湿地保护名录。在国家级和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施退耕还湿工程。提升农田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区域小气候。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落实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合理退还和保障河湖生态空间,加强对水资源涵养区、蓄滞洪区的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部分污染负荷较大、水生态系统较脆弱的重要坑塘沟渠,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渤海近岸综合治理力度,恢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增强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强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提高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市级生态公益林范围。持续推动《天津市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2017-2025年)》实施,对流转集体土地进行生态补偿,通过土地流转、生态移民,实施核心区封闭管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引滦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市内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完善于桥库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
(三)科学划分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严守生态底线,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立足空间均衡和稳定,开展重点保护和适度性开发,构建城、村、人、田和谐共生的生态体系。推动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统筹重要河流、生态湿地、郊野公园等生态资源,结合绿色生态屏障工程,科学规划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形成田园生态系统,构建乡村生态绿色和谐新格局。
第五章 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快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化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树立乡风文明新风貌,全面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文明之乡。
一、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养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天津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提升农民道德素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传播红色革命文化,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推荐参选全国道德模范,推出一批新时代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二)深化乡风民风建设。组织开展乡风民风评议,探索制定乡风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设立乡风文明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提倡简办婚丧嫁娶,推动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全域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各涉农区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好公婆、好儿女、好媳妇、好妯娌评选。组织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树立广大农民学习典型。积极搭建聚贤平台,促进乡贤作用充分发挥。
二、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一)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天津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扶持一批农村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乡村风貌等保护工作。打造一批民间文化强镇强村。
(二)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农耕文化人才培养、推进农耕文化产业发展。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组织天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参加全国的推介、展示和交流活动。依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
三、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构建乡村图书馆(农家书屋)、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健全乡村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建设,优化公共数字文化库群,完善和创新新媒体传播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农村地区“村村响”工作,提高农村广播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文化骨干、文化组织员等培训工作。规划建设乡村健康广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农民健身设施。培训培养农村体育骨干,实现每村至少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创建村民健身会。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农民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筛选机制。加强“戏曲进乡村”等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增强农村基层文化活力。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家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结合本市乡风民俗特点,组织开展好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传承和发展民间传统体育,鼓励民间传统体育走出去。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形成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津门乡土文化。
第六章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推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能力提升,打造善治乡村。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委会、基层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开展行政村和村干部评星定级。落实村级各类组织负责人向党组织述职制度。实行村“两委”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兼任配套组织和群众组织负责人。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依据评星定级结果兑现绩效报酬,树立激励先进、赏罚分明的鲜明导向。继续面向全国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加大培养选拔力度。积极推进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和选聘事业编制人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六步决策法”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认真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完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体系
(一)全面深化村民自治及基层社区管理服务创新。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行政村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培育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深入做好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区级社会组织联合会,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活力,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二)建设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谐乡村。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精准普法。强化法律维护农民权益的权威地位,提高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乡村。严格落实平安乡村建设领导责任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无黑”乡村。严厉打击涉黄赌毒枪、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乡村。推进无讼乡村创建,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矛盾纠纷100%排查、100%化解“双百”行动,建设和谐乡村。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创建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三)全面推进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由试点转为全面覆盖,建立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三级组织体系。整合市级和区级各类工作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搭建宣讲、教育、文艺、科技、农科、民政、法律、卫生和体育等资源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五项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送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动群众组建学习宣传、文化健身、互帮互助、文明风尚等“4+N”志愿服务队,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提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把“新枫桥经验”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具体运行当中,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模式。
第七章 着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加快推进乡村生活现代化
强化农民就业保障措施,推进农村创新创业,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打造幸福之乡。
一、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一)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空间。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推进高素质农民和双创新农人培育,培养造就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择业观念和就业形势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鼓励以第一产业为基础,就近就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开发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岗位,加强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发展区域经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创业就业空间。
(二)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探索利用土地、金融、税收、人才等政策措施,激励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推进就业管理制度落实,将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等媒体资源,在农村及时发布有效的招聘、培训信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介绍等服务。
二、推进农村创新创业
(一)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支持和引导能人返乡、市民下乡、工商企业兴乡,以租赁、合作方式整合利用农村空闲民居创新创业、发展休闲养生产业,投资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鼓励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职兼职,不断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和农村创业创新导师。
(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包括创业孵化、法律援助、农产品公共营销和农村产权评估与交易等服务在内的平台体系,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扩大创新创业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采取政府购买、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形式,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服务机构、龙头企业面向创业农民提供专业化服务。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标准高、服务优、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
三、深化农村改革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提升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能力,选好配强集体经济带头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规范集体收益使用,建立健全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机制。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作用。
(二)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开辟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创新发展资产资源盘活型、适度规模经营型、集中统一服务型、产业融合升级型等类型的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以及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物业租赁等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总结提升蓟州区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收等。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合利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发经营。稳妥推进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引导农民利用土地入股参与现代农业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企业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乡村客栈。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新机制。在落实三条控制线和保持“米袋子”、“菜篮子”生产能力基础上,探索土地复合利用,提升土地效益。
(四)创新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积极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功能,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产品体系,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业担保政策性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实施贴息扶持。支持农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农业大灾保险、农业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保险机构遴选和动态考评制度,完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受援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帮扶机制,接续促进脱贫地区发展,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围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农业区域交流合作,帮助受援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农业产业,促进持续增收。继续强化产业合作,鼓励和引导天津企业到受援地区投资农业项目,建立农业生产基地。继续强化科技合作,鼓励和引导天津科研机构帮助受援地区发展农业技术,开展农业技术攻关、示范、推广,解决农业技术难题。加强人才合作,继续为受援地区培养农牧业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加强市场帮扶,通过展会、对接会、推介会等形式,帮助受援地区优质农产品更多的进入天津市场。
(二)巩固拓展结对帮扶困难村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关注相对落后村、少数民族村等重点村的发展动态,帮助重点村进一步升级产业、培育高素质人才、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对帮扶成效好、基础条件好的村,支持其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对前两轮结对帮扶的达标村,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进行巩固提升。
(三)强化困难群体扶持政策。健全农村困难群体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精准帮扶,加大对困难群体持续关注和兜底保障,对因灾返贫、因病返贫人员进行扶持,对就业困难农民进行就业帮扶。研究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危房户纳入改造范围,实现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逐渐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通过政策调整和完善,将在困难帮扶中增强困难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能够帮助广大农户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并分享乡村振兴红利的政策安排。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打造宜居之乡。
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区级村庄布局规划,明确镇村体系,强化乡镇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完善村庄规划成果,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合理保障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二)升级建设美丽村庄。按照“六化”、“六有”建设标准(“六化”即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能源清洁化、村庄绿化美化、生活健康化;“六有”即村庄有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所、村邮站),完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美丽村庄建设覆盖面。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从农村垃圾、污水、“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清洁田园、村容村貌等方面,对全市村庄实施全覆盖整治。选择部分规划保留并已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的中心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引导拓展、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的内涵,进行提标建设,发挥示范引导功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长效运行为重点,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机制的村庄管护体系。
(三)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深化新时代“千村美院”工作,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精神文明水平为目标,围绕庭院美、室内美、厨厕美、身心美,开展以庭院美化行动、居室靓化行动、家庭健康化行动和家风文明化行动为内容的创建活动。外筑美丽“大家”,内塑美丽“小家”,营造“村村竞美丽、户户争出彩、人人齐参与”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美好、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
(四)提高农房建设质量。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农村危房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农房抗震、节能、风貌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加强农村公路和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保障农村公路路网畅通,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打造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深挖“农村公路+”潜力和内涵,带动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快速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密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将村邮站、快递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打造“多点合一”的村级服务点,破解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释放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提高农村生活消费水平。
(二)加强农村供水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加强城乡供水行业管理,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不断完善和优化供水工程配套,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在全面建成安全可靠、结构坚强、设备先进、绿色低碳、友好互动的现代农村电网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民生用电用气保障。扩大农村清洁能源利用。
(三)提高乡村信息化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高标准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做好整体规划设计与建设,结合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各类服务资源通过益农信息社向农村下沉,充分利用智能终端等新型手段,创新推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方式。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推进农村地区通信基站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鼓励本市农业户籍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参保,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三留守”及残疾人的关爱服务体系。
(二)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农村教育发展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扩大市属高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规模,让更多农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巩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成果,鼓励区级职业(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和乡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实用性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的农村教育培训。全面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执教。
(三)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农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下沉农村,推动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妇幼系统保健服务,巩固健康档案覆盖面。积极推进涉农区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村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水平。
(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大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村地区医养结合发展,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
四、促进城镇带动乡村发展
(一)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依托“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引才聚才作用,坚持全职引进与兼职引进并重,大力吸引各类乡村人才来津发展。健全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促进社会资本向乡村流动,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支持,强化对租赁经营农地的规范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促进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与利益分享机制。
(二)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以城区和涉农区分工合作为起点,以都市圈和城镇群为依托,按照城乡区域分工与协作的基本原则,在国土空间上构建多层次城乡区域分工合作新体系,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将小农户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向小城镇、产业园区适度集中,强化规模经济效应,逐步形成带动小农户生产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利用城郊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工商业较发达的特点,发挥双向接转和辐射功能,带动高端农业发展。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实施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
(三)加快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区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通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带动乡村发展能力。强化新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特色小镇作为城乡产业有机融合重要载体,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提升特色小镇带动农业、农村、农户发展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重点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体制机制灵活,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专业特色小镇。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提升城镇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增强小城镇核心竞争力和人口吸附能力,辐射带动镇村发展,造福于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开放共享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特色小镇建设。
第九章 强化实施保障 确保规划落实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各涉农区党委、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推动规划落实的责任,明确分工,主动作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涉农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合力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规划实施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优先资源配置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四个优先”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有力的保障措施,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撑力度,为规划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把乡村一线工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战场,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优先满足“三农”发展土地、人才、资金、科技等要素配置,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优先安排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
三、强化法治保障
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落实规划各项工作。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进程,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立法修法工作,依法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法规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功能。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对规划主要指标的监测、统计、考核制度,强化对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附件下载: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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