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21〕3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天津邮轮产业发展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天津邮轮产业发展的意见》
津政办发〔2021〕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促进本市邮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邮轮经济提质增效,培育邮轮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实“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积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发展邮轮旅游、制造维修、用品采购供应、港口服务等全链条邮轮产业,推动天津邮轮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为促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整合资源、科学布局,为天津邮轮产业发展营造一流环境。
--创新模式,产业联动。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创新邮轮母港发展模式,完善国际邮轮航线,延伸邮轮产业链,丰富邮轮产品,优化管理服务,提升邮轮产业集聚性和辐射带动能力。
--协调发展,开放共享。全面落实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请示沟通,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京津冀邮轮产业发展新机制,共建邮轮旅游市场,共促邮轮产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邮轮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组织编制天津市邮轮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统筹谋划本市邮轮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构建以邮轮运营为核心,研发维修制造为基础,货运配送、金融服务和港口服务为支撑的全新产业体系,推动邮轮经济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天津边检总站、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借鉴全球邮轮母港发展经验,编制天津国际邮轮母港邮轮港城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完善邮轮旅客综合服务大厅及周边地区商业、游乐、会展、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推动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向邮轮港城方向发展。(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二)打造中国邮轮制造维修基地
依托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级和30万吨级船坞,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业务合作,支持本市重点船舶制造企业制造高标准邮轮,将养老型邮轮、内海邮轮滚装船作为研发重点,进军邮轮设计制造领域。依托区位优势和保税维修政策,支持本市重点船舶修造企业发展邮轮维修、改装业务,逐步引育邮轮修造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服务企业,向邮轮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北方最大的邮轮维修保障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配合)
(三)打造中国北方邮轮旅游中心
1.扎实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规范邮轮旅游秩序,丰富邮轮航线,加强邮轮旅游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京津冀地区雄厚的旅游资源,主动吸引国际邮轮公司开辟以天津为始发港的中、长线邮轮航线,开发多元化邮轮航线,进一步优化天津邮轮市场邮轮航线布局,提升天津邮轮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天津港集团配合)探索开展邮轮海上游航线,积极争取中资非五星红旗邮轮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天津边检总站、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配合)
2.拓展“在津游”市场。加大京津冀腹地客源市场开发力度,鼓励旅行社组织以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为起点或终点、涵盖天津旅游亮点的“邮轮+天津游”线路,吸引内地邮轮旅客游在天津、住在天津、消费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
3.开发邮轮入境游。与国际邮轮公司和京津冀三地旅行社联合开发入境游线路,增加入境游航次。充分利用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吸引外国游客在津旅游消费。(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天津边检总站、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规范。(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配合)
4.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尽早落地。(市公安局牵头,天津边检总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配合)继续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邮轮靠泊游试点。(市商务局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天津边检总站、天津海关配合)
5.强化宣传推介。组织参加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邮轮展会,宣传展示天津邮轮旅游产品,拓展国际邮轮旅游市场;积极申办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借助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平台,邀请国内外知名邮轮旅游企业参展参会,加强天津邮轮旅游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天津邮轮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充分借助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市商务局牵头,天津港集团配合)优化完善天津邮轮旅游宣传方案,持续做好京津冀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京津冀腹地客源市场开发和宣传力度,提升天津国际邮轮母港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四)打造国际邮轮用品采购供应中心
研究制定邮轮船供创新政策,加快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开展邮轮配送业务。在已设立出境免税购物区的前提下,打造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基地,拓展邮轮物资供应全球采购综合保障及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业务,做大邮轮物流产业规模。(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配合)支持中国国际邮轮用品采购联盟在天津开展实际运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建立采购供应平台,定期举办采购供应对接洽谈会,鼓励相关企业与国际邮轮公司合作,纳入国际邮轮公司采购供应系统;培育一批邮轮船供骨干企业,提高国际邮轮公司本地物资及商品的采购比例。(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简化邮轮船供物资检验流程,创新邮轮物资供应监管模式,创建与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配合)
(五)加快推进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1.完善周边配套。深入研究有关政策,加大对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运营的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借鉴国内外邮轮母港发展经验,根据市场需要和实际情况,分期建设一批商业服务、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明确招商主体和招商计划,寻找企业合作对象,加快补齐邮轮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天津港集团配合)
2.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周边公共交通体系,增加公共交通运营线路和运营频次。(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天津港集团配合)做优做强邮轮旅客海空联运直通车业务。(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合)研究在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规划布局快速轨道交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研究在东疆保税港区规划建设水上通用机场,发展短途运输、旅游观光、飞行体验、海上应急救援等新业态,实现海空联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配合)
3.探索建立邮轮旅游服务中心和乘务人员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探索市场化运营邮轮旅游服务中心和乘务人员服务中心,开展游客及乘务人员服务、贵宾(VIP)接待、邮轮乘务人员培训、邮轮人才国际劳务派遣等业务,提升邮轮旅游服务水平。(天津港集团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六)大力培育邮轮产业市场主体
支持造船修船、邮轮会展、采购供应、货运配送等企业在天津注册经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轮游艇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际邮轮公司在津设立区域总部,鼓励企业在津设立邮轮公司,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邮轮租赁业务。(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局、天津港集团、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七)优化邮轮产业发展环境
1.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等单位组成的天津市邮轮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根据本市邮轮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研究部署本市邮轮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
2.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旅游发展、世界一流港口建设等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邮轮产业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组织邮轮游客按照“邮轮+天津游”线路取得较好效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鼓励投资主体牵头成立邮轮产业投资基金,集聚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邮轮产业发展。(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3.加强产业研究。依托高校资源和专家团队,组建邮轮产业发展智库,对国内外邮轮产业发展经验、邮轮产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天津邮轮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谋划天津邮轮产业发展方向、路径及政策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本市高校加强邮轮产业人才培养,鼓励行业组织加强对邮轮产业人才的技能培训。(市教委牵头,市人社局、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4.发挥协会作用。支持促进市邮轮游艇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加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与国际邮轮公司交流合作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配合)
5.健全应急机制。落实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应急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应急总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高效运转。加强邮轮运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大雾大风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做好邮轮港口公共区域、邮轮船舶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感染防控工作,做好邮轮工作人员和邮轮旅客在以上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邮轮公司运营安全、旅行社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局牵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海事局、天津海关、天津边检总站、市外办、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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