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21〕4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8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实施方案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市统计局
住户调查是及时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共同富裕政策措施的重要民生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2023至2027年),最大程度兼顾国家、市、区各层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同时,落实天津市住户调查常规样本。
二、工作内容
住户调查现行样本覆盖全市16个区的400个调查小区,共计4000户。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主要是对国家新抽中的400个调查样本小区实施摸底调查,建立新一轮调查样本框并抽选出新的4000户住户调查常规样本,满足未来5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等项目需要。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实施摸底调查,落实记账户
2022年11月底前,对国家新抽中的全市400个调查样本小区逐个核实,对其中约6万户住户实施摸底调查,建立新一轮调查样本框,再从中抽选4000户城乡居民家庭住户和集体住户,上报国家统计局审定后,作为常规记账户。同时,做好辅助调查员选聘及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施常规记账调查
调查主要以日记账方式开展,辅之以调查问卷形式。自2022年12月1日起,新选定的常规记账户正式记录生活日记账,调查数据全部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被调查样本小区的调查周期为5年,中间轮换一次记账户样本,每户参与调查时间为2至3年。
四、工作分工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新一轮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业务培训、抽选调查样本、做好工作指导、检查工作质量、组织宣传动员等。市统计局负责配合协调推动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各区统计部门负责本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支持配合。市、区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统筹做好地方样本调查户补贴、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等经费保障工作。市、区发展改革、民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辅助调查员选配、摸底调查、调查户落实等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协助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增强调查户的法治意识,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调查户的积极性和配合度,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记账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成立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推动本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区统计部门要按照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各环节任务,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实施,为常规记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调查,确保质量
要依法依规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样本的随机性、代表性和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对人为干扰样本抽选和住户记账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防控,保障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并严格落实。开展现场调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健康与安全。
附件下载: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下载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19656.html
本文关键词: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