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发〔2021〕2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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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津政发〔202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本市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运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市民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面覆盖;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7名;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不少于4个。50%以上的乡镇(街道)体育工作实现“四个有”,即:有体育公园、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定期举办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运动会、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成为建设“排球之城”、“运动之都”的有力支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驱动力,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成为活力健康城市的靓丽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制定实施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推动社区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体育园(智慧健身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及多功能运动场、冰雪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3.倡导复合利用模式,鼓励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残联)

4.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心城区人均场地设施面积不足问题,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0个以上、社区体育园500个、健身步道15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绿色屏障建设等,在符合条件的海边、河道、湖边修建适合群众使用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建好海河下游带状体育公园、铁道健身公园、环团泊湖沿岸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

6.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度,建立完善开放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提升场馆开放规模和使用效率。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等群体适当倾斜,强化对场馆开放使用的监督和评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7.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化预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网信办、市残联、市应急局)

8.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9.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税务局)

(二)打造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

1.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结合“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以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积极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海河”“民族”、“非遗”等系列特色主题全民健身赛事。重点办好“三大球”、“三小球”等项目业余联赛和传统武术、龙舟、柔道、中国式摔跤、智能体育等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外办、市公安局〕

3.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办好“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三八”健康杯、职工庆“五一”等特色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广泛开展冰雪运动,深入推进冰雪运动“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营造天津特色冰雪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总工会〕

(三)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大力推广普及科学运动促进健康和治未病的大健康理念。建立市民体质健康专家库和科学研究平台,深入开展市民体质健康促进研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2.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一点通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广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3.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做好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平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工作站点建设,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实现区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推动社区体育协会、村(居)民健身会以及其他“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残联〕

2.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赋予职能、购买服务、培训骨干等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3.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评估,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使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体育项目、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工作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

1.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设青少年儿童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平台,针对青少年儿童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体育干预,对青少年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育进行专项指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2.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压紧压实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3.在社区、公园、户外休闲场地配建适合青少年儿童的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委)

4.提升全民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规划与建设,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健身中心等,对老年人群体开展健身活动与健康促进、慢病干预和康复治疗加强指导。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健身指导及服务内容。精心举办老年人健身活动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

5.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少数民族、农民等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定期举办体育嘉年华、青年体育节、妇女健身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提升残疾人健身服务水平,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1.加大优质体育服务供给。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精品赛事活动、职业体育、体育场馆等体育服务业繁荣发展,深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2.继续扩大“体育惠民卡”签约服务单位范围,提供更多健身消费选择和更优质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委)

4.扩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投入范围,加大对体育市场主体激励力度,优化投融资和营商环境,完善多元化投资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构建传统体育运动与新兴健身休闲项目、设施共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体育企业创新生产方式,推广应用智能技术与装备,开发智能体育产品。加快体育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体育用品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市级体育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鼓励体育产业融合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等元素复合发展。培育大型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实现体育产业大发展和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提升的互促双赢。(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水平,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健身习惯,锻炼健康体魄。每所学校按需配备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2.充分依托体育社会组织、体育院校、青少年宫、社区健身中心,建好建强青少年儿童体育校外活动营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

3.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特色发展,突出“一校一项”、“一校多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民政局)

4.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5.推动体卫融合。整合公共卫生、养老、残疾、教育等资源,推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健身与健康融合示范基地、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的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教委、市民政局)

6.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培训与推广,增加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7.促进体旅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深度嵌入旅游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宣传推广城市形象,延伸扩大城市影响力。开发精品体育旅游项目和线路,发展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山地户外生态旅游等,培育一批集运动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品牌,推进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打造活力健康城市文化

1.塑造以天津体育博物馆、萨马兰奇纪念馆等体育类博物馆为核心,包括体育赛事、体育设施、体育传统、体育名人、体育民俗、体育旅游、体育服务、体育表演等元素在内的体育文化传播推广链条,深入挖掘整理,宣传推广天津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鼓励和引导具有正向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具有天津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体育艺术作品创作,培育一批体育文化精品。加强“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弘扬女排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3.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探索实施科学运动积分和体育消费券等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表彰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健身示范家庭、健身示范单位。积极倡导每个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人人崇尚体育、人人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九)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1.加强全民健身领域科技支撑,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学指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教委)

2.深化体育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相互支持服务,探索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健全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教委)

3.依托体育专业院校设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基地,扩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的结构和素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人社局)

(十)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1.加强全民健身政策法规建设,强化体育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司法局)

2.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安全运行的监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公共体育场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要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和安全等要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4.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

5.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6.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一)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1.依托智慧城市、数字天津建设优势,提升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身场地设施与场馆预定、运动能力评定、科学健身指导、赛事组织推广、宣传激励评价等智慧健身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网信办)

2.鼓励各类体育机构搭建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以社区运动会为代表,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加快建设智能体育园、智能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场馆智能化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多层级、多部门深度协同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实施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本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按照“谁负责、谁协调”的原则,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各区人民政府要将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出台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根据全民健身需求,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多元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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