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2〕2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D9-05、D9-06地块部分(文兴里地块)修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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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D9-05、D9-06地块部分(文兴里地块)修改方案的批复》
津政函〔2022〕23号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审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D9-05、D9-06地块部分(文兴里地块)修改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D9-05、D9-06地块部分(文兴里地块)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地块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市规划资源局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并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四、按照批复的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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