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2〕1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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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津政函〔2022〕14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津商运行〔202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加油站空间布局结构、市域站点总规模和分区域规模。到2035年,全市加油站总体规模控制在1300座以内,对加油站点要进行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你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落实好市、区两级动态管理机制,与各区人民政府做好沟通衔接,遵循市场规律,优化单站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你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含油、气(氢)、电等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实施。你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做好加油、加气(氢)、充换电的行业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协作,实现资源集约整合,提高综合能源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规划》是本市加油站建设的基本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对规划加油站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规划》如有调整,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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