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2〕9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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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的批复》
津政函〔2022〕93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划》(2022年修订)〕。
二、《规划》(2022年修订)主要对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校区、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三所院校的高等教育设施进行增补。其中,在静海区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内增加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校区点位;在“津城”核心区内保留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主校区点位,在西青区增加两所学校分校区点位。
三、《规划》(2022年修订)是指导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贯彻落实,强化政策支撑,完善配套服务,确保顺利实施,积极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教育资源功能疏解,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改善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推进本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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