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2〕9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河东区天铁街道办事处实施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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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河东区天铁街道办事处实施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批复》
津政函〔2022〕92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审河东区在天铁街道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请示》(河东政报〔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东区人民政府天铁街道办事处在所辖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卫生健康、民族宗教、教育、民政、人社、文化和旅游、体育、商务、退役军人、生态环境等12个区属行政执法机关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并可以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你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及时与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推进天铁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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