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发〔2023〕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2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确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分解为160项重点工作,作为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的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整体推进,定期督促问效,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分工,确定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牢固树立“添秤”、“交账”意识,主动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整体推进工作进程,锚定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难题,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单位同样是抓工作落实的主责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所能、主动担当,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应当承担的任务,并及时主动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真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抓好监督考核。市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审计、统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成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了解梗阻障碍,推动解决堵点问题,合理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将160项重点工作全部列入各责任单位2023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并从严从实组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成果,切实发挥好绩效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附件: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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