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3〕5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津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近期建设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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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津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近期建设规划的批复》
津政函〔2023〕52号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津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近期建设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津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近期建设规划》。
二、该规划是本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策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轨道建设运营主体要会同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地区发展等因素充分论证实施条件,稳妥有序开展轨道交通场站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地块的规划调整、项目策划和实施建设工作。市规划资源局要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撑,加强指导监督,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19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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