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23〕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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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3〕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将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打造成为本市新的支柱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整车,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赛道,多技术路线布局商用车产业,优化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重塑汽车服务业版图,推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30%,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形成特色鲜明、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供应体系。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45%,将天津打造成为北方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成果转化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整车企业转型发展

1.加快新能源车型增产上量。加强与整车企业集团总部对接,推动将更多车型向天津工厂倾斜。支持整车企业将新能源汽车板块重点布局在天津,加快导入新能源适销车型,尽快实现达产满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扩在津研发销售功能。支持整车企业扩大现有研发中心规模、在津孵化技术团队,加快开展车型自主研发工作。鼓励整车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网联汽车小镇,打造车路协同系统解决方案。推动整车企业成立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利用天津港海运滚装直航航线及中欧班列运营机制,打造天津出口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利用整车资质做大整车增量。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引入国内整车头部企业来津布局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推动商用车生产运营企业利用纯电动商用车生产资质开展合作生产或打造出口生产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静海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新赛道

4.加快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推进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核心区建设,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津南区、河北区、武清区、宝坻区建设车联网先导区拓展区。加快打造虚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公开道路测试三级测试体系,增强车联网测试验证能力。在车联网先导区先行先试自动驾驶政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应用场景有序开放。开通北京亦庄到武清高铁站、西青区到滨海新区两条高速(快速)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推动西青区、河北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开展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区域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路线商业化示范应用,推进天津站、海河沿线、意式风情区智慧旅游接驳示范运营,推动“于家堡-响螺湾”片区、东丽湖、海河教育园区、意式风情区、佛罗伦萨小镇、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区域构建各具特色的车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支持“5G+车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天津)建设。到2023年底,开放1000公里以上智能网联汽车公开测试道路;到2025年,实现天津市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车路云网图”数据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加强道路基础设施、通信基站、车联网平台和应用服务等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推进智慧出行、智能调度、先进感知监测等系统综合应用,打造全市统一的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以全市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核心,与京、冀等重点区域互联互通的平台建设和运营。加强算法模型研究,引育一批高精度地图、数据分析、出行服务、金融保险等领域数据服务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应用和增值服务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智能驾驶关键零部件企业。持续提升车用摄像头、毫米波雷达和传感器等车用感知系统优势领域竞争力,推动全地形路面检测系统、房车智能化系统研发量产,加快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做强车辆控制器、车载控制单元、线控部件、车载计算平台等高附加值汽车电子产品,大力发展车联网控制单元(T-BOX)项目,推进T-BOX装配应用,支持重点企业提升智能汽车车身、智能网联系统、智能座舱等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环境感知、车路协同通信等领域高成长型路侧装备企业,推进环境视觉和雷达传感器硬件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固件算法和视觉影像成像技术研发。培育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工业软件特色产品,支持初创型企业扩大规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商用车新增长点

8.布局“甲醇+电”商用车新产业。探索“甲醇+电”商用车技术路线,支持醇电专用车生产基地建设,设立甲醇汽车、换电重卡、绿色城配货运三个运力平台,打造“绿色甲醇”制备工厂和甲醇燃料北方仓储中心、交易中心、结算中心,构建以醇氢动力为核心的“醇、运、站、车”完整绿色甲醇运力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推进滨海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搭建氢能科技成果展示与体验中心,打造氢能示范产业园。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与整车企业在氢燃料电池产业和场景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在津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产业关键环节引育力度。构建甲醇燃料供应和电控喷射系统等关键零部件规模化制造体系,重点引进电池系统、电堆、质子交换膜等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评价平台、氢燃料电池车辆测试基地等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

11.推动动力电池产业扩量升级。加快推进动力电池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电池生产企业从消费类电池向车用动力电池转型,不断扩大动力电池产能。吸引动力电池领域头部企业来津投资,支持企业在津布局全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制造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电机电控产业发展。推进新能源电机及电驱动总成生产相关项目建设,加快驱动控制单元、集成式电动轴驱系统开发量产,支持车用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MLCC)项目尽快达产,提高车规级产品比例。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逆变器等生产企业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功率半导体生产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发展车规级芯片。加大车规级微控制单元(MCU)芯片、射频芯片、视频传输芯片研发力度,实现射频芯片国产替代,在汽车安全和车联网通信安全方面形成领先优势。成立中国汽车芯片标准检测服务联盟,打造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和汽车芯片测试认证评价体系。争取汽车芯片链主央企在津布局,打造滨海新区车规级芯片产业集群,鼓励整车企业开放汽车芯片应用场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支持传统零部件企业转型。支持武清区在京津产业新城打造服务京津冀三地整车企业的产业配套园。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推动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搭建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信息平台,完善零部件供应链数据体系。鼓励整车企业开放供应体系,持续开展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撮合对接,打通本市零部件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整车企业的合作渠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15.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以及物流集散地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推行个人报装的“充电桩联网通办”政策。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搭载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到2027年,力争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5万台,配合充电桩增长速度有序提高相匹配的计量检定保障能力。建设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充电设施统一运行监管、运营分析,各企业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智能路网建设。推动智能交通信号灯、交通电子标志标识、交通感知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等相关设施随路同步新建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施建设,提升路侧单元(RSU)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融合接入能力。加快长期演进技术(LTE)网络升级改造和5G规模化部署,提升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LTE-V2X)网络覆盖水平。推动颁发国家车联网直连通信5905-5925MHz频段使用许可,开展路侧无线电设备组网试验与规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氢能及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提升临港、南港区域工业副产氢提纯能力,降低供氢成本。鼓励企业利用加油(气)站土地建设加氢站,到2027年,累计建成11座商业和自用加氢站。鼓励具备条件区域探索管道输氢模式。充分利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现有加油场站,增加氢气加注、甲醇加注、换电等功能,打造综合供能服务新模式。相关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市、区有关部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互为前置。(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优质汽车服务业

18.做强汽车研发、设计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和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建设发展。推进智能车路协同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汽车行业智能制造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汽车大流通体系。巩固平行进口汽车全国领先优势,打造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服务链。培育二手车出口产业,形成车源采购、车辆检测、交易过户、集运出口全产业链。支持开展中规车保税仓储、平行车保税展示等“保税+”新业态。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新兴金融业态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举办汽车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大汽车流通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鼓励新能源汽车品牌在商业综合体中开设门店。(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公安局、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汽车文化赛事体验。发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V1国际赛车场等场地资源优势,打造国际知名的论坛、展会和赛事。支持举办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中国国际汽车技术领袖论坛、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等品牌活动。推动重点区整合汽车消费、试乘试驾等主要功能,融合旅游地产、商务办公、文化体验、餐饮住宿、购物休闲等配套服务,建设汽车主题公园。推动出台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标准,加快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构建运营车辆应用场景。发展网络货运产业,建设冷链物流运行体系,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环卫、物流配送、城市邮政等新增和更新车辆电动化比例不低于80%。鼓励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港口等特定场景使用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出租汽车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布局

(一)稳固放大制造业聚集优势。推动重点制造业聚集区打造“1+3+N”专业化、协作化、联动化空间发展格局。以滨海新区为核心,建设国际一流综合型汽车名城;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西青区建设国际一流车联网先导区,东丽区建设先进汽车技术评价和项目投资孵化先行区,武清区建设承接汽车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推动北辰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等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主题园区。

(二)加快重塑汽车服务业版图。依托本市全面、多元的汽车服务门类和天津港特色区位优势,加快重塑全市汽车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支持西青区重点打造车联网三级测试体系服务中心,静海区重点打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津南区、武清区重点打造汽车会展文化赛事体验中心,东丽区重点打造汽车检测认证、标准制定和落地应用基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打造汽车金融服务中心,天津港保税区重点打造汽车零售和贸易中心,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中国网络货运聚集区。

(三)推动重点产业链布局。在滨海新区重点布局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西青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武清区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汽车车身、汽车底盘等产业链条,在东丽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天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召集人,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项推动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在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智库支持。(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用好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在支持方向和项目组织上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倾斜。对未纳入现有政策体系且确需支持的方向,在市、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框架内设立二级专项资金给予专门支持。依托海河产业基金,打造百亿级产业基金群,重点推动整车、电池、智能网联、氢燃料、车规级芯片企业在津投资布局。优化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在金融、土地、规划、人才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举措。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引育。加快引进和培养软件架构师、车规级芯片设计师、卓越工程师等紧缺高级人才,以及汽车软件、轻量化和电池原材料等基础研发人才。推进汽车与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等跨学科建设。持续建设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专业制造等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利用科研项目、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灵活培养方式,支撑产业人才供给。(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招商引资。重点对接日、韩、德、法等国家龙头企业,紧紧围绕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产业聚集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区、各部门与京津冀三地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靶向企业的招商引资。重点区要建立专业招商团队,完善奖励机制,做好潜在项目储备和信息挖掘,推动重点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机构支撑。支持中汽中心打造综合性汽车行业服务平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港和汽车行业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利用中汽中心系列高端活动和论坛,搭建政企高层交流、产融合作和招商引资平台,吸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天津。充分发挥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软件学院等高校院所资源优势,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委、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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