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规〔2023〕2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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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3〕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及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财务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19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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