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17〕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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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甘肃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编制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情况。“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控制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3项行动,不断加大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旅游、教育以及输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积极加强安监机构和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机构“五级五覆盖”基本实现。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不断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推进地方法规、技术支撑、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时期,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151起、死亡8017人、受伤17606人、直接经济损失65569万元,与“十一五”期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9.3%,死亡人数下降13.1%。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明显,“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主要任务基本完成,为2020年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集中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偏大。“十二五”期间,尽管全省安全生产绝对指标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但主要相对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事故总量依然偏高、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重大事故没有彻底杜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二是安全保障水平不高。我省是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企业比重偏大,老旧、高危行业企业较多,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集中度偏低。矿山开采方式、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落后,本质安全保障能力低。地形东西狭长,地貌和地质条件复杂,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油气管线、城市管网、危险货物运输、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设施陈旧落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安全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低,应急管理水平不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治工作任务艰巨。三是安全监管能力欠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装备配备不足,效能低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欠缺,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有待加强,部分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尚未取得明显突破。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适应新要求。四是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三违”问题突出,安全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应急避险、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生产维权等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强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阶段。当前,我省工业化、城镇化正加速推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稳增长调结构等工作的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挑战,任务艰巨而繁重。

从发展的机遇看: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等重大决策,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二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依法治安特别是完善法规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供了思想遵循和法律依据。三是我省经济总量不断跃升,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供了坚强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有望得到全面改善。四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积累,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氛围。

从面临的挑战看: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政治经济体制等一系列改革赋予安全生产工作新课题。二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业态大量涌现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任务。三是我省地处“一带一路”黄金段,随着建设的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政治和保障经济的作用更加凸显,任务更加艰巨。四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些企业产能过剩、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安全管理滑坡、职工队伍思想不稳等问题容易传导到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意识与安全观念并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改革,进一步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攻方向,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监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保障,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升级,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重预防、抓治本”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基础明显改善,预防事故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较大进展,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建设“安康甘肃”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三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下降10%,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重大事故起数下降20%,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防控体系和职业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工作到位。推动企业加强班组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管理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道路交通。加快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业务联网联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公路营运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和实时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监管。加强营转非车辆监管,重点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扎实开展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长途客运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以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为重点,探索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讯为支撑的现代公路安全管理新模式。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新建、改建公路与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统一规范道路隔离设施设置标准,完善防护桩(墙、栏)、提升标识标牌标线和反光条等级,重点治理山大沟深、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寒阴湿等事故易发路段及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隐患。推进高等级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网主要节点、省际和市州际交界处、事故多发路段监控网络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强化农用车辆管控,大力改造治理农村公路,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和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把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加大淘汰老旧车辆力度。加强水运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交通运输联网联控业务系统平台工程,交通运输(车站)安全示范企业工程。

2.煤矿。落实煤层气开发利用优惠政策,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综合性防突措施,推动瓦斯、矿压综合治理和水害、粉尘、火灾防治示范矿井建设,有效提升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规模化水平。突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瓦斯“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强制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矿压等隐蔽致灾因素,构建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完善煤矿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矿井实施机械化开采,开展大中型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建成2—3个示范矿井。健全矿井风险监控技术体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到2020年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5%以上,标准化率达100%。完善小煤矿关闭退出以奖代补政策,推进煤矿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健全地方煤矿准入、有序退出机制,全面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到“十三五”末,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120处之内。

重点实施五大工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小煤矿机械化提升工程,瓦斯治理和利用示范工程,煤矿关闭退出工程,瓦斯、水害、火灾、矿压防治工程。

3.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建立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业务平台和电子地图,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图纸电子化。加快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尾矿库的监控平台建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动态管控水平。结合矿山建设对工业场地和开采工艺的要求,按照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整合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现“十三五”时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数量在2015年末基础上有减无增目标,打赢重点县市区矿山关闭攻坚战。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生产工艺,全面提高采掘、支护和运输作业的机械化程度,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以及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重点采空区灾害治理,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矿井全部实现在线地压监测。大力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实施尾矿库病库专项治理,抓好废弃尾矿库和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闭库管理工作,杜绝出现新的危、险尾矿库,病库数量控制在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的5%以内,三等以上及下游存在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推广模袋法筑坝、充填采矿法、尾矿综合利用等技术。强化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物中毒、防爆炸和防火灾等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培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实施三大工程: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工程,病库治理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退出工程。

4.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化工交易市场等项目。优化化工产业布局,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以推动兰州石化搬迁改造为重点,促进周边人群密集区域和城区高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出城入园”,新建化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运用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平台,构建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场所的监控,构建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企业自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老旧设备设施改造,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到2020年末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创造条件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化工交易市场,推动所有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统一进入化工交易市场经营。在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中推广管道完整性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培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示范企业,带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上台阶。

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危险化学品出城入园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工程,危险化学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工程,化工交易市场示范工程。

5.烟花爆竹。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市转型,科学、合理布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指导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安全条件和经营安全水平,全面完成烟花爆竹企业重点区域视频在线监控,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应用,构建烟花爆竹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继续加大对含氯酸钾、礼花弹等高危烟花爆竹产品的专项整治。

重点实施四大工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工程,烟花爆竹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工程,烟花爆竹企业视频在线监控、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市转型工程。

6.建筑施工。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实现在建重点项目现场100%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大城乡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淘汰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率达到100%。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工艺、设施设备、材料的科技研发投入,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外墙防火阻燃保温材料。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开展安全防护用具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持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整治城市地下管线及其周边设施安全隐患。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7.金属冶炼。进一步完善煤(燃)气、冶炼等危险区域在线监测报警系统建设,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加强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监管,突出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升自动控制水平,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工作,全面淘汰规模小、工艺差、设施设备陈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企业。完善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8.人员密集场所。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大型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建立动态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建立运行安全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完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管理部门和组织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和人员疏散能力。综合性楼宇要落实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强化城镇危楼、农村危房和棚户区安全管理。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完善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制度和措施,提升城市运行的水、电、气、热及地下空间、地下管廊、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质量。建立公共安全信息化监控体系,提高对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预测预警能力。

重点实施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9.其它行业领域。教育、水利、民爆、电力、旅游、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等行业及其它制造业、商贸服务、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农副产品储存、涉氨制冷、涉醇以及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措施,推进技术改造提升,加强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安全水平,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努力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网络,强化申报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告知率及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和工程技术等防控措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机构,对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开展检测与评价,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防控能力。以防治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为重点,深化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作业场所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建成一批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单位。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多元化建设。

重点实施两大工程: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示范工程,100户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程。

(四)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等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状况自评估、备案抽检制度,落实高风险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监控等措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厘清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深化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同类审批事项合并。建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一库四平台”(行政审批项目库、网上审批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拓宽委托执法面,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权力负面清单制度,实现监管工作由以行政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转变。推进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融合监管执法机制建设。优化和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注重科学监管、规范监管和创新监管,推动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完善事故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警示教育相融合的机制,实行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法。建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保险,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间接安全监管作用。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坚持开门立法,加快《甘肃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等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修(制)订进程,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准入、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一体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许可、安全投入、事故调查处理、技术咨询与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修)订生产安全技术地方标准、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逐步形成突出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制度标准体系。建立法规制度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推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内容表格化,明确执法重点和主要内容,实行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改进监管监察执法方式,科学制定检查执法计划,建立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通报、移送、受理、立案、办案和评价等制度,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

(六)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提升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发展安全生产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有关院校开设安全管理专业,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职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完善安全技术研究推广、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评估等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支撑机构。鼓励引导安全科技研发,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以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防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和产品为主要方向,开发推广先进、高效、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专用技术和产品,推进同类产品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规范安全(职业卫生)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对结果负责。

重点实施两大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工程,甘肃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

(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集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覆盖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全省安全生产基础大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资源共享,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业务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危险源监管中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防控、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网上排查、治理、填报。加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建设,改造升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实现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

重点实施两大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互联网+安全生产”示范工程。

(八)突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建设,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等体系。着力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每3年对全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轮训一遍,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专业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大力改善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省、市、县(含各类专区)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达100%、80%以上、70%以上,执法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装备、职业危害检测装备、听证取证装备、执法业务用房、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等全部配备到位,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装备设施基本配备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执法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条件保障机制。

重点实施两大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九)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按照“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协调有序、救援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继续加快推进省级15个应急救援基地和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集现场信息传输、救援资源调度、远程会商指挥为一体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争取国家加大对设在我省的靖远煤业集团、中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金川集团公司三个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力争国家在我省依托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设立石油天然气管道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实训演练基地。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运行管理、救援补助、人员伤亡抚恤褒奖及救援物资储备与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合理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省级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引进采用直升飞机应急指挥、无人机侦察、遥感技术,配备高效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大型清障支护设备、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搜寻、定位等装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强化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联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到2017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其他应急工作的配合和衔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提高安全保障和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级石油天然气管道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甘肃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实训基地工程,15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十)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办开放式的网络安全学校,将安全防范自救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鼓励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安全生产主体专业,培育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严格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制度。完善农民工工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将安全培训作为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地方政府领导和监管人员培训,到2020年市、县、乡镇政府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中小企业一线工人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覆盖率,提高培训质量。全省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区”、“平安乡镇(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县”等建设。积极构建安全诚信企业,加快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1个安全文化示范城市、30个安全文化示范乡镇(街道),100个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重点行业都有安全示范企业)。积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加大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创新拓展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和平台,加强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加大面向企业员工、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等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陇原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安全宣传队伍建设。

重点实施工程:甘肃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各市州、县市区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依法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保障措施。

(二)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严格“一票否决”。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表彰奖励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完善和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备案制度、查处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及处理结案公告制度,推行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完善投入和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鼓励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逐步扩大覆盖面。加大各级政府安全投入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实现安全投入与财政支出同步增长。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优先支持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和隐患治理等给予贷款优惠,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鼓励安全产业发展,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加快规划重点工程实施,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工作有保障,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要认真编制区域安全生产规划,做好与省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重点工程的衔接,并针对本地区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省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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