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发〔2017〕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07-21 05:19:19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吉政发〔2017〕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上海深化 “放管服 ”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座谈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提高全省 “放管服 ”改革的强度、力度和速度,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全省2017年 “放管服 ”改革安排如下:

一、放权力求更大突破

(一)全面落实国家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政策。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国家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国家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凡是承接落实的以清单形式在《吉林日报》、省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省编办牵头,中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在全省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建立涵盖 “所有审批事项、每项材料手续、全部审批过程、各个环节流程 ”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的方案。制定出台《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明确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统一规范全省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名称、编码、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做到 “七个统一 ”,实现省内无差别办理。(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根据国家及我省精简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研究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并在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上公开向社会发布。(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强化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严格限定中介服务范围,优化中介评估环节,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市场决定;对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制定出台《吉林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吉林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清单》,在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县(市)结合实际,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内容、范围和实现形式,研究批复试点县(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学习借鉴外省改革经验,加快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程,积极探索实行 “一枚印章管审批”“审管分离 ”的综合审批模式。(省编办牵头,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试点县〔市〕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科学设置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力争再缩短20%。探索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估等模式。依据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制定出台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应国家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 “一站式 ”网上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承接落实国务院七批次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着力解决职业资格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出台我省落实国务院七批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八)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落实国务院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公开发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九)清理规范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出台取消一批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政策。根据实际,按领域或行业制发通告,向社会公开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积极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梳理涉及工商登记前后的各种 “证”,该砍的坚决砍掉,保留的实施 “多证合一 ”,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解决企业 “准入不准营 ”问题。(省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国家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求,及时修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积极总结推广吉林市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网上登记系统,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范围,逐步实现工商登记 “面对面 ”向 “键对键 ”转变。(省工商局牵头)

(十二)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定出台《吉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省工商局牵头)

(十三)继续开展清费减负行动。强化收费清单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压缩省级政府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量。修订《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上建设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进出口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依附行政职能的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省财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监管力求取得实效

(十四)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度。公布《省级(中省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行联合监管,由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 “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实行 “阳光执法 ”,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制定出台《吉林省全面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 “双随机一公开 ”综合监管平台,各级政府部门使用该平台开展抽查,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软环境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主动监管,切实转变理念、履行监管职责,真正把监管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吉林省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责任清单(2017年本)》,并通过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向社会公布。推行 “双告知”(工商部门在企业办理登记时,应向市场主体告知后续办理审批手续、向相关审批部门告知企业注册信息)、 “双公示 ”(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或作出行政处罚后,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省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名单、环保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惩戒效应。(省发展改革委、省软环境办牵头,省编办、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服务力求更加便捷

(十七)深化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推出政务服务 “一张网 ”手机版和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平台,全省所有县(市)均开通 “网上开证明 ”服务,建成市(州)政务云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深度融合,打造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的高效网上平台。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逐步推动向乡镇、街道延伸。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和支撑平台,基本实现交易全程电子化。(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地、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八)提高 “双创 ”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 “双创 ”综合服务平台,创建长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组织认定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10个大学生创业园,为企业开办和成长及大学生创业 “点对点 ”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 “双创 ”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保障务求更加有力

(十九)健全完善 “放管服 ”改革工作审计、评估体系。增设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审计评估功能组。将 “放管服 ”改革任务全部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实施 “放管服 ”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监督。全方位监督检查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进度和成效,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省审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务员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督查问责。不断加大对 “放管服 ”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行政问责建议。(省政府督查室牵头)
 

 


附件:省政府2017年 “放 管服 ”改 革重点任务台 账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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