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7〕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吉林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全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取向,深化 “放管服 ”改革,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让监管更有水平,让企业和社会群众更有获得感,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责任和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厘清职能关系,着力解决市场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矛盾,实现全程监管无缝链接。
2.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基层。合理布局市场监管资源,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强派驻乡镇(街道)的市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工作水平。
3.坚持科学规划,精干高效。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挖掘潜力、保障重点的要求,合理配备和充实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力量,促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信息平台、检验检测等资源共享和统筹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4.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着眼基层需求,加强省、市两级有关部门协同合作,积极破解 “下合上分 ”和县本级 “上重下轻 ”带来的上下衔接不畅、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系统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三)改革目标。
在2014年全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资源配置,理顺市场监管职能,减少监管环节,充实基层力量,推进市场监管机构、队伍、职能、业务等由 “整合”走向 “融合 ”,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到2018年,形成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技术支撑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管职能,强化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市场监管机构内部融合步伐,结合专业程度、安全等级、监管难度等,统一市场准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监管职能,科学安排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办等部门领导分工,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合理调配专业人员,促进部门内部人员互相学习、逐步掌握各专业业务,为更好地实施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整合审批流程,强化行政效能。县级市场监管机构要对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办等部门的行政许可等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推进行政审批职能的归并统一,制定公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综合设置政务大厅窗口,实行行政审批事项 “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依法依规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相关证照均以市场监管局一个公章审批、一个窗口发放,构建责任清晰、流程简化的市场监督审批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三)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县级市场监管机构要对原有的工商经济稽查、食品药品稽查、保健品化妆品稽查、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酒类流通稽查等执法队伍进行一体化整合,做到职能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整合同步操作,统一行政执法主体,有效解决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等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限,使用统一制式服装、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按规定配备综合执法车辆。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强化技术支撑。县级市场监管机构要将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和经费等进行整合,组建综合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实现 “一个体系搞检测”,着力解决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分散、重复建设、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监测、检验检测、产品追溯和投诉举报等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更好地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五)整合信息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县级市场监管机构要整合原工商行政管理12315、质量技术监督1236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做到三个呼号、一个机构、一支队伍、一个标准流程,建立集民意收集反馈、舆情监控、风险研判、消费警示、决策参考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为群众投诉维权提供便利顺畅的渠道。
(六)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乡镇(街道)或按区域设置市场监管派出机构,充实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加快形成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七)探索改革路径,强化先行先试。充分学习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模式,探索在国家级新区、各类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内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管方式。重点抓好长春新区试点工作,长春新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国函〔2016〕31号)关于 “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新区管理方式 ”的要求,整合区域内市场监管资源,综合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实行集中监管、综合执法,为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作出示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各项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各项保障,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省政府将建立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制定改革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使市场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二)密切协调配合。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相关的各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密切协作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省、市两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办)等业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等方面做好统筹协作,避免重复交叉。机构编制部门要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在空编使用上向基层和专业队伍倾斜。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适当加大对市场监管部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支持力度。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查。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定期调度督促,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改革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程,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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