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7〕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7〕4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8日
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三五”规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健全完善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和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紧扣需求,按需施教。紧扣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能力培养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培训工作,实现培训均衡发展。扩大培训覆盖面,补齐培训短板,解决“多年不训”问题。将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要相结合。重点加强基层和行政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需要,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生机和活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依法治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依法保障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强化培训监督与服务。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从严管理各类培训活动,规范培训流程,从严管理教师、学员行为,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新一轮公务员大规模培训,其中县处级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到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参训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网络培训成为培训重要方式,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培训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培训理念、管理方式、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更加完善,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为重点。坚持全员培训、归口培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政治理论、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宣誓工作,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确保参训率达到100%。通过初任培训,培养公务员职业荣誉感,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2.任职培训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健全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分级培训的任职培训模式,抓好新提任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强化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领导科学、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着重提高参训率。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通过任职培训,着重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专门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专门业务培训计划管理制度,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按照分类培训要求,采用“通用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方式,推进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分类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促进不同类别公务员专业化发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专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使之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4.在职培训要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加强理想信念与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行政、科学人文等内容培训。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灵活运用专题讲座、在线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着力实施五项培训工程。
1.深入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每人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参与职业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养成,把职业道德建设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及爱国主义、党风廉政教育等结合起来,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读书讨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集中宣誓、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具有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文化活动。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建立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60个(其中省级30个、市级30个),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每年组织5万名以上公务员走进基地接受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建立适合辽宁特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道德标准,把职业道德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2.实施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程。按照法治辽宁建设目标和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和能力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加强国家基本法律、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治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培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继续加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治化水平。
3.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强化更新知识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完善公务员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简政放权政策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中国制造2025》、自贸区建设、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等方面培训,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30期,培训中层领导职务公务员2000人,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新常态下运用新理念、新认识、新方法引领新发展的能力。
4.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程。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新一轮基本功训练,重点加强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执行力能力、互联网+应用能力、公共服务与管理创新能力等必训科目训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自选科目训练。根据公务员培训需求,每年选定1-2项基本功训练科目进行集中轮训,省级行政机关每年轮训公务员业务骨干1000人次,全省每年完成公务员轮训10万人次。定期组织开展“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继续推进“以赛促练”基本功训练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5.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实行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现场教学与网络培训相结合,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全省每年分级分类培训基层公务员不低于基层公务员总数的20%,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组织开展“送教下基层”,每年计划为基层送教100场,培训基层公务员5万人,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每年举办2期基层公务员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每期培训100人。加强基层培训管理者培训,“十三五”期间对各市、县(市、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全部轮训一遍。
(三)努力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坚持质量第一、精益求精原则,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发挥精品培训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务员培训工作创新发展。继续做好以“省直机关处长名校行”为代表的省外培训,每年组织100名省直机关处长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参加培训。有计划地组织选调优秀公务员到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从严抓好境外培训项目,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到境外参加培训。继续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在全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四)大力推进网络培训。继续深入做好以“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为载体的公务员在线培训工作,加强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培训平台和运行机制,整合利用各地现有的网络培训资源,加快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需求,实现网络培训全员覆盖。切实抓好“供、选、学、管、用、评”等网络培训关键环节,建设标准化网络学堂、开设网络培训专题,每年更新高质量在线学习电子课件不少于100个。到2020年底前,网络培训制度更加健全、网络培训课程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类选课制,全面实行在线培训实名制管理,在线考试、累计学时、成绩登记。
(五)扎实做好对口培训和交流合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积极开展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下达的对口培训任务,“十三五”期间全省选派500名以上县处级公务员赴东部发达地区参加对口培训。积极与江苏、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对口培训合作,加强对口培训工作需求调研,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方法,每年全省选派1000名以上公务员赴对口地区参加培训,与对口地区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实现以交流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依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管理。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度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健全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强化需求导向,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培训机构竞争择优机制,实行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完善培训流程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推行建立公务员培训电子档案,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对公务员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的评估,运用评估结果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健全完善教学培训内容及课程更新机制,完善新课程立项开发、重点课程招投标建设和培训课程评估淘汰机制。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培训的考核管理。
(四)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主渠道作用,突出办学特色;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资源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服务,优化课程设置;规范部门和行业系统培训机构,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加快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推进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切实遵循教学培训规律,积极借鉴现代培训理念,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培训教材建设,按照少而精和管用有效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需求、具有辽宁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加大精品课程开发力度,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精品课程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五)强化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标准,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立完善省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制定省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管理办法,实现优质培训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通过定期组织专项培训、理论研讨、业务考察和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培训管理者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培训管理者队伍。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共享和应用。
(六)保证培训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公务员培训管理分工安排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完善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和“跟着公务员走”的使用方式,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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