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7〕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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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7〕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6号),设立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由省司法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监狱改造罪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监狱建设发展和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省监狱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全省监狱法律、法规和刑罚执行情况,指导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罪犯的收押及调配,指导全省监狱狱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开展和监督检查全省监狱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狱内侦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省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狱技术装备工作,推进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

(四)指导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和职工队伍建设,监督全省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权限负责省属监狱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事业人员管理工作。

(五)指导省属监狱的企业生产、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监狱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省监狱的基础建设,监督、管理机关及省属监狱的财政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省属监狱系统警用装备的调配、处置工作。

(七)指导全省监狱对外交流和宣传。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省监狱工作改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监狱工作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印信、机要、档案、信访、保卫、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指挥中心。

拟订全省监狱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省监狱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全省监狱突发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上报、发布工作以及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善后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负责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按管理权限受理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指导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承办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的审核呈报工作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工作,推进狱务公开,协助参与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查处,指导全省监狱狱务公开工作。

(四)狱政管理处。

负责监狱的监管安全工作,负责全省罪犯的收押、释放、分配、调遣的管理工作,指导对罪犯的分押分管、规范化管理、日常监督考核、行政奖惩工作,指导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监狱防逃追捕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看押武警部队的沟通协调,指导全省监狱的武装警戒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枪支弹药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罪犯监管信访案件的接访和查处工作。

(五)教育改造处。

组织安排全省监狱在押罪犯的政治、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指导监狱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分类教育、辅助教育以及心理矫治工作,指导未成年犯管教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联合帮教工作。

(六)医疗卫生处。

负责拟订全省监狱罪犯医疗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狱医院(卫生所)罪犯医疗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协调监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事故纠纷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罪犯外诊病情审查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医疗人员培训、技能考核、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推进监狱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工作。

(七)生活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省监狱罪犯生活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罪犯伙食管理、内务管理与环境建设规划、生活标准和落实情况,负责全省监狱罪犯被服管理工作。

(八)狱内侦查处。

负责全省监狱狱情分析和研判工作,指导狱内案件侦查与防范工作,指导排查与管理特殊危险罪犯工作,负责罪犯解回审理审批工作,负责罪犯重大立功审核工作,负责狱内侦查人民警察队伍业务建设工作。

政治部(系统工会)。

政治部下设组织处、干部处和宣传处。

(九)组织处。

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队伍典型推荐、奖励、评优创模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工会工作。

(十)干部处。

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公务员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省属监狱系统领导干部,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警衔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全系统人民警察的培训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宣传处。

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省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维护、涉狱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规划科技处。

拟订全省监狱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狱场所布局,编制全系统监狱建设、安全警戒措施、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开展项目报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研究拟订全系统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行政财务处。

指导全省监狱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省属监狱系统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经费核算工作,负责省属监狱系统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础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

(十四)装备管理处。

拟订省属监狱系统警用装备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属监狱系统警用装备的调配、补充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警用装备科研、技术创新、新装备的使用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省属监狱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十五)信息技术处。

拟订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省监狱系统通信网络、安全体系、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十六)法制处。

负责全省监狱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参与有关监狱工作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拟订及备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司法建议函承办工作,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国家刑事赔偿案件的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司法导入工作。

(十七)警务督察处。

指导全省监狱执行警务督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全省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监狱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情况,负责政务督查、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工作。

(十八)审计处。

拟订省属监狱系统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省属监狱系统的离任经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负责处理省属监狱系统内部审计争议,负责对省属监狱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十九)事业人员管理处。

负责省属监狱系统事业管理人员及事业工人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下设企业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企业财务资产处和劳动改造处。

(二十)企业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省监狱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省属监狱企业生产综合统计、经济运行、项目投资、技术改造计划工作,负责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产业信息和监狱生产信息,指导省属监狱企业招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省属监狱企业人事管理(含大集体职工)、业务培训、人力资源规划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省属监狱系统工伤管理工作。

(二十二)企业财务资产处。

负责省属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资产重组、合资合作、产权变动等事项管理,负责省属监狱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组织编制预决算,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监狱企业资金监督管理。

(二十三)劳动改造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省监狱企业劳动改造项目,负责罪犯劳动报酬相关工作,负责罪犯劳动技能培训和技术级别评定工作,负责罪犯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省属监狱农场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一)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是辽宁省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省监狱管理局领导,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监管,承担劳动改造罪犯的服务职能,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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