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7〕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高效节水灌溉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高效节水灌溉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3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水农〔2016〕239号)和水利部等国家5部委《“十三五”新增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方案》(水农〔2017〕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高效节水灌溉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部署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要问题,分解落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吕维峰 副省长
副组长:田恃玮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陆 兵省水利厅厅长
成 员:王建国 省发改委副主任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贾东力 省国土资源厅监察专员
李世润 省农委副主任
王 铁 省水利厅副厅长
薛英杰 省农开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作政策建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王铁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省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临时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作中的作用。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高效节水灌溉工作领导和推进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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