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7〕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7-23 05:33:0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2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要求,为统筹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重大事项,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完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适时修订相关目标任务、建设标准,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掌握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指导规划落实,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工作经验。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吕维峰  副省长

召 集 人:田恃玮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会   省农委主任

成   员:王建国   省发改委副主任

方安儒   省工信委副主任

张长斌   省科技厅副厅长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志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白雪华   省农委巡视员

王  铁   省水利厅副厅长

侯绪珉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车  跃   省商务厅副厅长

侯  伟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胡  森   省地税局副局长

朱良坤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省政府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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