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函〔2017〕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安工业示范基地等5个工业示范基地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复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安工业示范基地等5个工业示范基地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复函
黑政办函〔2017〕28号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人民政府:
牡丹江市政府《关于宁安工业示范基地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牡政呈〔2016〕122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桦川县工业示范基地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佳政呈〔2016〕80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江北工业园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佳政呈〔2016〕121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甘南工业示范基地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齐政呈〔2016〕18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源工业园区申请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庆政呈〔2016〕9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宁安工业示范基地、桦川工业示范基地、佳木斯江北工业园区、甘南工业示范基地、肇源工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分别定名为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佳木斯江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甘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
二、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457.1507公顷,共计3个区块(四至范围附后);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150.5705公顷,共计5个区块(四至范围附后);黑龙江佳木斯江北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119.606公顷,共计2个区块(四至范围附后);黑龙江甘南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516.0793公顷,共计2个区块(四至范围附后);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391.6589公顷,共计6个区块(四至范围附后)。
三、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科学招商,致力于发展专业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四、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用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紧制定发展规划,并开展对开发区发展规划的环境评价。
六、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佳木斯江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甘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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